**AI盗脸乱象:当真实肖像成为算法下的免费素材库**
当商业模特七海举起手机,将镜头对准自己的脸拍摄一段特写视频并上传到平台时,系统弹出了“疑似AI生成内容”的提示,要求发布者打上标识,否则将依据社区规则处理。多次申诉无果后,她才惊觉自己的脸被AI“偷”了。
作为一名全网拥有32万粉丝的商业模特,七海曾为阿玛尼、天猫、鄂尔多斯等知名品牌拍摄广告,每月至少能接到三个商单。然而,直到今年3月底,粉丝告诉她,在一部点击量近4000万次的AI短剧《桃花簪》中,一个脾气暴躁、会扇女主角巴掌、骂人甚至踢狗的布店女掌柜,顶着一张和她1:1复刻的脸,连嘴角的痣都分毫不差。直到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侵权了。
发起维权后,从4月到6月,七海没有接到一个商单。一个活生生的人,向算法证明“自己是自己”,竟成了一件困难的事。
**1:1复刻的脸**
3月30日晚上,七海收到粉丝留言,称在AI短剧《桃花簪》中看到了一张疑似丑化她形象的脸。彼时,红果APP上,《桃花簪》点击量近4000万次。剧中第11至15集出现了一个布店女掌柜,细长脸型,嘴边有一颗痣。七海认为,这个角色的脸与自己“1:1复刻”,怀疑是根据她2024年的一组照片生成的。这个角色性格恶劣,辱骂、扇巴掌、踢狗,七海认为这是在丑化自己的形象。
此外,该剧中女掌柜丈夫的角色也被公开质疑AI盗脸,形象游手好闲、贪色不安分。怀疑被盗脸的汉服妆造师“白菜”也在维权,法院已立案。
另一位自媒体博主EnSerser则在后知后觉中怀疑自己被AI盗了脸。今年5月底,朋友转发视频称男主角像他,他起初以为是AI创作者参照他的脸作画。随后几天,收到更多私信后,他联系疑似侵权方“阿松的奋斗”,对方否认使用了他的脸,称男主角是AI自动生成。6月4日,EnSerser发布维权视频。6月13日,对方承认借鉴了他的形象,并提出希望花5000元买下肖像权,被EnSerser拒绝。
在交涉期间,EnSerser遭遇大规模网暴,决定起诉4家涉嫌侵权短剧的运营者。8月4日,他已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等待立案。8月6日,“阿松的奋斗”回应称,脸在作品中只是次要元素,无意使用谁的脸,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做了换脸处理,并已发送书面沟通。
七海则起诉了三家公司,包括制作方杭州映趣阁短剧公司(现更名杭州映趣拾光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成都微麻微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及平台方北京笔墨留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区法院于今年5月受理此案。记者多次致电涉事公司,截至发稿未获回应。红果短剧则表示,一贯反对违规使用素材,并对行为展开专项治理,已于4月3日下架《桃花簪》。
**被嫌弃的受害者**
七海和EnSerser都表示,生活和收入受到了严重影响。更令她们感到绝望的是,她们成了被嫌弃的“麻烦制造者”。
七海刚收到私信,有人说她“想红想疯了”。还有短剧从业者私信她,称她的维权导致平台审核变严,影响了他们的工作。4月至6月,七海连续三个月没有商单收入。MCN机构提醒她,最好把小红书和抖音上的维权视频覆盖掉,因为品牌想要“没有任何争议的内容”。“我是受害者,并不是加害者,却被要求删视频?”七海觉得荒谬。
EnSerser在发布维权视频后,等来的不是道歉,而是铺天盖地的网暴,收入受到较大影响。商家因担心惹事而拒绝合作。有人评论他没有格局、不知好歹。最高峰时,平均每两分钟就有200多条辱骂内容。极度的心理压力让他出门不得不戴口罩,甚至有人追着他在街上确认他的脸。
维权至今,七海已花费近4万元,EnSerser花费近3万元。律师虽称胜算较大,但周期可能长达一年多。
**技术的“洗脑”效应**
更令受害者绝望的是技术的不可逆性。他们的脸可能已作为特征参数,留在了某些底层大模型的数据库中。
七海起诉的《桃花簪》已于4月3日下架,但她目前仍受困扰。6月底,粉丝依然能在新生成的短剧和广告里看到与她相似度高达80%的AI角色。她用“脸上有痣的模特”等简单提示词,就能生成相似的脸。同期,她拍摄脸部特写视频被判定为AI生成,加入全身视频则不会。七海猜测,她的脸部数据被加进了视频模型的训练数据池。
即便EnSerser的脸被替换,用“表哥”等关键词,部分模型依然能生成与他相似的脸。
多位AI从业者解释了这一现象:一是受害者脸可能进入了训练数据池;二是受害者颜值较高,脸部特征容易被AI融合重合;三是模型可能对受害者脸打了标记,在推理阶段精准生成相似内容。
瑞莱智慧联合创始人萧子豪认为,现有技术手段很难防范AI盗脸,也很难让受害人的脸不再继续被生成。除非在底层数据上做清洗,否则无法彻底规避。
**法律困境与探索**
AI盗脸并非孤例。4月初,易烊千玺、邓为、龚俊、李沁等十余位艺人发布声明,要求下架侵权短剧。今年3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某演员起诉某短剧AI换脸案,最终判决原告胜诉,制作方和播放方均需担责并赔偿。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赵琪指出,AI换脸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案情复杂。争议点在于“人脸可识别性”和“举证责任分配”。
在可识别性认定上,被告常辩称角色与原告不完全一模一样,但法官比对后发现,换脸后的面部与原告外貌具有一定相似度,且网络上有大量质疑讨论,最终认定侵权。
在举证责任上,原告难以掌握算法模型、参数等数据,因此需要被告举证。被告辩称是“AI偶然撞脸”,但提供的证据(如文字说明和AI生成的图片)与短剧中的脸完全不同,未被采信。
关于赔偿金额,法庭会参照被告收益和原告损失酌情判赔。
**行业乱象与未来**
AI短剧是2025年底兴起的短剧新形态。数据显示,国内AI剧漫剧市场规模已达220亿元,预计2026年将突破400亿元。与此同时,盗脸乱象也同步出现。
有从业者透露,明显侵权短剧的制作方,可能直接将受害者照片喂给AI模型进行整脸替换,未做优化修改,导致极易被辨认。为了规避风险,业内一般采用“原创人物”或“融脸”方式:前者让AI修改真实照片,生成相似但不完全一样的角色;后者将多张人物照片融合,生成与每个人都不完全像的角色。
萧子豪预测,AI盗脸现象在2026年有加大化趋势。他所在公司正与律所合作,通过技术手段帮用户鉴别是否被盗脸。目前反AI盗脸技术尚不成熟,学术界虽探索了隐形水印和噪声干扰等防御手段,但因影响美观,距大规模产业化仍有距离。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在判决书中建议,短剧制作者应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前提下创新,让AI成为助力而非风险来源;发布者应严格审查授权链条,核查AI创作痕迹。
没有人能保证,明天被AI偷走脸的,不会是自己。七海还在等待杭州西湖区法院的开庭,她决意要把官司打到底,要求侵权方道歉,并试图通过自己的案子证明:“AI盗脸作恶的成本,不该这么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