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置于重要战略位置,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实施清洁化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等措施,有效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稳定削减,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提升。当前,昆明市正以高位统筹的方式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同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统筹督促指导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此外,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还组织填报核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名单。通过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核实填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法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要求,组织梳理形成昆明市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并对清单企业的存续情况、生产情况、联系人及方式、历年开展清洁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按要求公布企业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与此同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强力推进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审核工作,实施季度调度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大现场指导帮扶力度,督促企业登录”强制性清洁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企业清洁生产相关信息,并对录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上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通过多项有力措施,昆明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同增效。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26项、中高费方案3个,成功实现二氧化硫减排6.6t/a、颗粒物总量减排3.6t/a、氮氧化物减排81.87t/a、节约氨水384吨/年,年经济效益达320.78万元;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2个,通过实施15万t/a磷铵尾气净化综合治理项目,使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降低22.5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削减49.2%,颗粒物排放量减少10.43t/a,同时增加自发电量,减少新水消耗等,年经济效益达2883.145万元;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40项、中高费方案1个,成功减少燃料煤消耗10187.16t/a、煤泥产生量407.49t/a、合成氨装置脱硫系统喷淋新水消耗53710.8m3/a、工艺水用量1251840m3/a、电力消耗188239kW·h/a等,年经济效益达633.52万元;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34项、中高费方案2个,实现全部收集处理酸性水汽提装置脱臭尾气和液硫储罐无组织臭气、挥发性有机物,每年节约燃料气642.6万Nm3、0.4MPa蒸汽29521.6t,年经济效益达4164.22万元;昆明东昇冶化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无/低费方案13个、中高费方案2个,硫酸装置尾气排放口硫酸雾排放浓度降低19mg/m3,2023年硫酸装置二氧化硫单位产品排放量比2022年降低0.37kg/t、单位产品排放量降低39%,年经济效益达13.39万元。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全面推进”十四五”期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和节能降耗的目标。同时,加强定期调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继续督促企业严格程序开展工作,扎实抓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昆明市绿色低碳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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