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四部门联合发起三年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印发《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全国沿海地市城镇建成区毗邻的65个海湾全面启动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此次行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打好标志性战役”为指引,切实履行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为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方案》充分借鉴了福建等地在海洋垃圾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胶州湾等11个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的实践成果,在充分考虑地方已有工作基础上,精准聚焦65个城市建成区毗邻海湾。方案创新性地提出”一湾一策”的差异化治理模式,要求沿海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清理方案,并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实现”65个海湾内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显下降”;到2027年达到”65个海湾内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态化保持清洁水平”的更高标准。

《行动方案》构建了”六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突出系统性解决方案:通过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切断污染源头;强化海上垃圾防治提升过程管控;及时清理岸滩和海漂垃圾消除污染存量;规范处置上岸垃圾确保资源化利用;加强海洋垃圾调查与监管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这一体系引导沿海地方形成陆海统筹的管理闭环,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

为确保行动实效,《行动方案》建立了多维度的协同保障机制:逐级压实海洋垃圾治理的属地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分工;加强岸线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全民共治格局;鼓励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开展净滩净海公益活动;创新性地提出研究海湾清洁指数测算及排名机制,通过科学评估推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力推动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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