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4〕9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8日
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光伏发电作为绿色低碳、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方向。广东省凭借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巨大的开发潜力,分布式光伏将成为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增长点。为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特制定本方案:
### 一、明确开发重点
#### (一)实施园区全覆盖
为适应绿色制造和消费需求,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新规划园区需同步规划分布式光伏配套,力争到2025年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50%,2030年实现100%全覆盖;既有园区需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2030年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同时,推动园区外具备条件的工商企业利用屋顶及已批建设用地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推进公共机构与公共设施光伏化
新建建筑必须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机构及新建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同步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力争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达50%。对既有公共机构、设施屋顶及已批国有建设用地,积极推动加装光伏设施,实现“应装尽装”。
(省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能源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打造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光伏工程
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港口、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安装光伏系统,因地制宜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综合能源体系。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需实现光伏“能装尽装”。
(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能源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推动城市建筑光伏一体化
结合旧城改造建设屋顶光伏,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光伏项目。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
结合“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同步建设农村分布式光伏,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圩镇、绿色乡村光伏建设计划,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探索建设光伏廊道。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拓展开发模式
#### (六)鼓励多元化投资模式
各类园区、工商企业厂房可自愿整合屋顶资源,依法选择投资主体。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鼓励以县区为单位统筹,采取合规投资方式统一建设运维。支持镇村采用“公司+镇村+农户”模式,整镇村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入股参与项目,增加集体收入。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能源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拓展综合利用场景
在工业用电负荷大、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居民区等场所,推广光储充一体化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支持适用型技术产品研发
推动创新主体研发适合园区、公共机构、交通设施、建筑、农村等场景的通用及定制化光伏技术产品,重点突破源网荷储、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应用场景的新型储能产品。将先进光伏产品纳入省应用场景清单,促进供需对接。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九)落实全方位支持政策
**电价**: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支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税收**:光伏发电企业享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自发自用电量免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政府性基金,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能耗**:光伏发电不纳入能耗控制。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提升电网消纳能力
分布式光伏优先就近消纳,鼓励园区和工商业自发自用。优先开发具备接入容量的地区,消纳困难区域可通过配建储能、汇集升压等方式解决。电网企业需超前规划配电网升级,满足大规模接入需求。
(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一)简化审批流程
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法备案;个人住宅光伏由电网企业代备案。推行线上接网,实现“一次都不跑”。屋顶或已批用地内光伏项目可豁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加强规范管理
#### (十二)强化质量管控
项目设计、安装需符合规范标准,相关单位需具备资质。使用认证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确保项目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合法合规。
(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三)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
不得强制配套产业,不得以引入外资、缴纳保证金等方式强制投资,不得强制采购地方产品。
(省能源局负责)
#### (十四)强化安全监管
全流程管理光伏项目,加强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风险防控。
(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组织实施
#### (十五)落实属地责任
各地级以上市需摸查光伏资源,结合电网条件制定发展目标,编制2024—2030年总体计划,于2024年8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并每年报送年度计划。规范项目管理,加强用地管控,严控建设用地红线外地面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六)强化部门协同
省有关部门需出台行业规范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电网企业加快配电网升级。
(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
省能源主管部门需协调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原创文章网址:https://www.gushiio.com/shuangtan/tanguihua/69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