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海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青生发〔2024〕1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林草、能源、气象主管部门,人行各市州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7部委《关于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通知》(环气候函〔2022〕41号)要求,全面提升青海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举措,有效防范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风险,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制定了《青海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4—2035年)》,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青海省气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2024年5月15日
青海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4—203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高效统筹减缓与适应、发展与安全,科学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变化重大风险,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依据《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结合青海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形势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气候变化脆弱性、暴露性较高,是我国乃至东亚气候与环境变化的“敏感区”和“脆弱带”。自1961年以来,青海地表年平均气温每10年升高0.38℃,其中柴达木盆地、河湟谷地升温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升温水平,近60年全省气温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倍,年平均降水量每10年增加8.1毫米,其中三江源地区、柴达木盆地、祁连山地区、泛共和盆地降水增加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增加幅度,气候暖湿化趋势明显。气候变化背景下,青海植被返青期提前、植被覆盖度总体呈增加趋势、柴达木盆地荒漠化缩减趋势,积雪面积减少、冰川持续退缩、多年冻土退化明显,湖泊扩张、河流径流增加明显,生态系统和冰冻圈不稳定性加剧,“中华水塔”加速液化和失衡,冰冻圈灾害、地质灾害和链式灾害风险加大,暴雨、雪灾、干旱、大风、冰雹、沙尘等极端气候事件多发、频发,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安全稳定性降低,给全省生态安全、水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加深。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制定实施了《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推动气候变化气象先行先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气象保障服务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等,深入开展“中华水塔”保护行动,扎实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加快建设产业“四地”,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海绵城市等,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气象监测体系,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高,城市气候风险应对能力有所提升,气候监测评估水平不断提高,发布青海省、三江源主要生态功能区气候变化评估报告和监测公报30余份;连续多年发布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黄河青海流域年度生态气象公报,重点领域、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青海气候仍将保持变暖趋势,气候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挑战更加突出,必须深刻把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契机,深入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利用有利因素、防范不利因素,系统增强全域气候韧性,加快建设气候适应型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以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为着力点,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提升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适应能力,提高减缓和适应的协同效应,实现气候适应型发展和气候智慧型转型,在全国乃至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体现更高的责任担当,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海提供韧性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全面部署,多点发力。坚持系统观念,将适应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高地、美丽青海、产业“四地”等相关部署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适应气候变化的局面。聚焦气候敏感领域和关键区域,注重从服务保障、业务能力、组织体系、标准建设等多方位发力,提升重点领域和重大战略区域适应气候变化水平。
——风险导向,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风险,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底线思维,促进适应气候变化从减少损失向控制风险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构建适应气候变化人居环境,增进绿色福利和生态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优良产品、优质服务的迫切需求。
——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综合考虑区域差异,确保措施行动同区域自然条件相匹配,提高适应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发展和保护,有效协同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创新驱动,科学适应。加快推进适应气候变化科技创新,着力解决高寒高海拔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设施、标准等关键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科学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取合理有效的适应举措,增强综合适应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青海特色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气候相关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区域和人群的适应能力显著提高,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基本确立,全社会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氛围初步形成。
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气候变化立体化监测能力显著提高,灾害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灾害事故防范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监测评估能力显著增强,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治理,河湖湿地、雪山冰川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脆弱和退化严重区域得到有效治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建成立足青藏高原、面向全国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
到2035年,气候变化实现精密监测,气候灾害得到有效防控,自然灾害防御和应对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草原、河湖、湿地、冰川、森林等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三、主要任务
(一)气候变化影响风险监测评估行动。
构建多圈层综合立体观测网。持续完善农业、生态、交通、水利、气候资源应用等站网,加密中小尺度气象灾害观测站网密度,完善高寒生态气象野外观测试验基地,构建包含大气本底站在内的国家大气成分观测网,加快建设覆盖青藏高原主要生态类型和主体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气象观测站网。积极融入青藏高原地表多圈层作用观测网络建设,持续加强三江源人工增雨野外观测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建设冰冻圈综合观测站,补充完善冻土自动观测,升级青藏铁路沿线冻土观测站,加强青海东部地区暴雨观测能力,提升青南地区地面冻土和雪深观测能力。加快建设牧草、积雪卫星遥感校验场,建成高原多尺度土壤水分卫星遥感校验场,建立以激光雷达、地基遥感为主的垂直观测系统。升级改造地面气候观测要素和技术,提高观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6要素以上气象站覆盖率达到85%,实现全省所有气候区主要气候变量观测全覆盖。到2035年,构建具有高时空分辨率、观测要素齐备的“天地空”一体化气候观测网。
提升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水平。提升基于风云卫星资料和雷达资料的气候要素基础数据的收集、处理能力,研制气候变化监测风云卫星与雷达数据集和数据产品,建立长序列、高质量、动态更新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专题数据集,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长时序积雪、水体、冰川、冻土等关键生态气象要素监测数据集,建立温室气体监测标准化数据集。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大数据应用中心,实时开展温室气体、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加强各拉丹东、东恰迪如岗、岗钦、阿尼玛卿等重要雪山群和色日等冰川群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加强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影响监测,加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气候环境效应监测,提升未来10—15年青海气候变化与极端气候事件预估能力。完善青海省及周边省份共享的雷达监测网,准确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定量估测灾害性天气的变化及范围。优化完善生态气象监测评估预警平台,重点开展干旱、暴雨(雪)以及土壤融冻、冰雪消融、湖泊漫溢等生态安全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到2035年,全省天气雷达灾害性天气监测覆盖率大幅提高。
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研究影响气候变化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敏感气象因子,优化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水资源、冰川冻土影响评估技术和指标,建立适用于青海的定量化影响评估方法体系。加强生态气候效应评估服务及风险预警,开展冰冻圈与大气、水等相互作用定量评估,开展全省不同主体功能区碳源汇变化估算、碳中和潜力和减排行动有效性评估。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制作生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一张图”。构建自然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开展多灾种耦合作用下的灾害风险评估及趋势预估,编制青海省气候风险评估报告,形成青海省气候风险区域分布图集、区域关键暴露度指标分布图等气候风险地图。到2025年,基本构建全省自然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全省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到2035年,全面建成涵盖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领域和覆盖全省承受力脆弱地区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体系,建成全省气候变化风险动态化评估平台。
深化适应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支撑。发挥青海气候变化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带的地缘特性,力争在脆弱气候变化前沿科学研究等关键核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方面实现新突破。深化青藏高原二次科考成果应用,加强青藏高原气候变化规律、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和地球系统多圈层相互作用等基础研究,开展推进气候变化与生态系统演替关系的研究和实践,强化不同时间和空间尺度的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冰冻圈以及陆地表层的演变及其相互作用规律的观测比对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对草地生态系统等碳源碳汇功能的敏感性研究。开展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强化特色适应技术与决策服务。加快攻关智能监测预报预警、气候与气候变化、高原人工影响天气、生态安全气象监测评估预警等关键技术,推进适应技术集成创新、储备和引进,促进适应技术转化和推广。加强气候变化关键技术创新团队建设。打造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者的实训基地,引领和辐射冰冻圈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科学技术。
(二)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构建行动。
构建适应气候变化的国土空间。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常态化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推进国土空间布局与气候相适应。加强气候影响、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信息与国土空间信息融合。实施全省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强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协同适应,保障国土空间安全。农业空间以增强农牧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重点,开展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生态空间以巩固提升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风险防范水平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可持续管理,系统增强自然生态系统适应能力。城镇空间以降低人口、社会经济和基础设施的气候风险为重点,积极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加快提升城市气候风险防控能力。
全面提升生态安全格局适应能力。全面加强“两屏三区”气候系统与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开展生态环境、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人类干扰等定位观测,加强水源地生态、冰冻圈灾害、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推动生态灾害与自然灾害监测联动。健全“中华水塔”守护人体系,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加强荒漠化、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应对青海湖刚毛藻水华、盐湖漫溢等生态灾害和风险,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严格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完整性和连通性,全面保护高原生物多样性和民族生态文化遗产。强化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加强高寒草地、盐湖等保护和气候承载力评估,促进资源绿色低碳利用,加快培育生态农牧业与生态旅游产业体系。针对冻土退化、不稳定和冻融灾害频发,加强气候风险评估与气象保障服务,深化气候可行性论证,确保重大工程与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打造黄河流域韧性发展战略空间。西宁—海东都市圈编制城市气候风险地图,加强气候风险和自然灾害联防联控,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增强暴雨洪涝等综合应对能力,探索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推动气候智慧型经济转型,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标杆。河湟谷地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分析、预测预估和综合应对,适时调整作物品种布局和适度北扩,加强农业生态系统保护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筑农业减灾与适应技术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泛共和盆地加强光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能源+气象”信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深入推进干热岩开发利用,提高能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防御应对和快速恢复能力,提升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水平。
(三)“中华水塔”气候韧性增强行动。
强化江河源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保护“中华水塔”行动,全面增强保水、增水、净水等核心生态功能。加强唐古拉山北麓冰川、阿尼玛卿雪山等大型冰川雪山群保护,全面封禁保护老虎沟、团结峰等典型现代冰川。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用途管制措施。推动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带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生态补水、生态涵养等工程,加强江河源头区全面保护。多措并举开展重点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统筹推进生态清洁流域治理。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加强小水电日常管理,增强中小河流生态自修复能力。加快改善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完善重要江河湖泊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调度工作机制。到2025年,全省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100%,水土保持率达77.6%,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0%以上。到2035年,水生态空间得到系统性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深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非常规水资源配置利用,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扎实推进高原水网工程,加快蓄集峡水利枢纽供水配套、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引黄济宁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江河湖库渠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高水源调蓄功能。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快农牧区供水工程提档升级,建立城镇多水源供水格局,推动供水管网城乡一体化向农村延伸,提高城镇应对特大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能力。加快海东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压茬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力争达到0.51,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85%。到2035年,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基本协调,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构建水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山洪灾害实时监测和预报系统,建设湟水数学模型平台,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洪涝与旱灾害等多业务涉水信息监测感知能力,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一库、一图、一平台、多业务”的智慧水利体系,建立健全水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制定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建立河流洪水预警发布制度,强化气象、水文等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优化调整自动雨水情监测站网,完善长江、澜沧江等重要源区水文监测站网,改建西宁、格尔木、玉树等水文巡测基地,提高突发水事件机动反应能力。加快研发适应干旱高温、旱涝急转、极端低温等不利工况的耐腐蚀性新型筑堤材料和适应技术,推进防汛抗旱水利工程提档升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持续加强重点河段和高风险河段防洪工程建设。西宁市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县级及以上城镇防洪标准为10—30年遇。到2025年,全省江河堤防(护岸)达标率达75%,自动水雨情监测站点到报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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