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速先进环保装备的研发进程与推广应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27号)文件精神,现正式启动2025年度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一、申报要求
#### (一)申报企业及技术装备基本条件
1. **企业资质**:申报企业需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 **技术装备标准**:申报的技术装备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知识产权归属清晰,且完全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技术装备在应用后,污染物控制效果需优于国家现行污染排放标准,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二)申报范围
1.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适用于工业生产、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领域的大气污染物减排技术及装备。
2. **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涵盖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及黑臭水体治理等领域的污废水减排技术及装备。
3. **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实现土壤污染物降低或消除的技术及装备。
4. **固体废物处理技术装备**: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处理技术及装备。
5. **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装备**: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及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减振降噪技术及装备。
6.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针对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的污染物监测,以及噪声、温室气体的检测技术及装备。
7. **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用于大气、水、固废等领域污染物处理的材料、催化剂、药剂及菌剂。
8. **环境污染应急处理技术装备**:针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物控制、减轻及消除技术及装备。
9.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处理等装备运行所需的专用风机、水泵、阀门等零部件,以及减少污染物泄漏的特种零部件。
10. **减污降碳协同处置技术装备**:在处理大气、水、固废污染的同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技术及装备。
11. **新污染物治理技术装备**: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监测、检测、溯源、减排及治理技术及装备。
#### (三)技术类别划分
技术装备分为三大类别:
– **研发类**:通过自主研发或技术引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
– **应用类**:国内领先、具备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
– **推广类**: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拥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 二、申报程序
请申报单位根据技术装备所属类别,认真编制《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并于2025年6月1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
1. **纸质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包含目录和封皮,使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2. **电子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存入U盘报送。
申报材料需通过EMS快递邮寄至**深圳市民中心C区3116室**,同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的“技术目录”板块提交电子版材料。
特此通知。
### 附件:
1. 研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2. 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3. 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
(联系人:周思思,联系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5日
原创文章网址:https://www.gushiio.com/shuangtan/tanguihua/70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