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科技厅、财政厅等17个部门正式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广西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气候风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17个关键部门,依据《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的核心要求,结合广西地域特色与实际需求,共同研究制定了《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该方案现已正式印发至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要求各地协同联动,确保方案有效落地实施。
方案明确了广西未来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旨在通过科学规划与资源整合,增强全自治区在极端天气事件中的韧性。各相关部门需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升灾害预警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此次多部门联合发文,彰显了广西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决心与力度,将有力推动全区气候适应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科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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