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的律师谈》节选二
说起我的客户王总,我总是一边欣赏他,一边又忍不住为他着急。作为他的常年法律顾问,王总是个典型的暴发户,文化程度不高,性格也有些粗犷,但他却深谙一个道理——遇到不懂的事情,就花钱请专业人士解决。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跟我的律师谈。”这句话已经成了他处理各种问题的口头禅。
我已经担任王总的法律顾问好几年了,这几年的经历让我对他既爱又恨。记得刚签约的时候,我承诺无论他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都会随时提供帮助。可签约后的第二天晚上,我就接到了他的电话,语气急促地说出了大事,让我立刻赶到某家餐厅。我本想电话里简单咨询一下,但他坚持必须面谈,说出了事。我只好放下电话,开车赶往餐厅。
到了餐厅,只见王总正和老板大吵大闹,声音洪亮,情绪激动。他见我来了,立刻转向老板说:“跟我的律师谈吧,我不跟你废话了。”经过了解,原来是在他请朋友吃饭时,在一道菜里发现了一只苍蝇,坚持要餐厅赔偿精神损失费。我耐心地跟餐厅老板讲解了问题的严重性和处理方法。起初,老板答应换菜,但王总不满意,还夸张地表演着要呕吐的样子,坚持要赔偿精神损失。后来,老板为了平息事态,同意全桌菜免费,并赔偿500元,王总这才拿着钱离开。事后,他得意地告诉我,那只苍蝇是他事先准备好的,在饭吃到一半时才放进去的。当时我气得够呛,说他这是敲诈勒索,还骗了我。他却不以为然,嬉皮笑脸地说:“我就是想见识一下,你们律师是怎么谈判的。”我无奈之下,只好不再理他,独自开车回家。
还有一次,王总开车上路时被追尾,车辆严重受损。交警处理完现场后,肇事方答应修车,但到了修理厂才发现需要数万元修理费,且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取车。王总急了,拦住肇事司机索要赔偿,还要求赔偿车辆贬损费和误工费,理由是他的车要一个月才能修好,期间会影响他的工作和生活。双方争执不下,他又打电话给我,让我来处理。
我告诉他,除了修理费外,其他两项损失都有法律依据,但误工损失在法律上不支持私家车,因为他的车不是营运车辆。不过,车子被损坏确实需要时间修理,耽误使用是个合理要求。经过多次协商,对方虽然为难,但最终还是通情达理地补偿了一部分损失。
还有一次,王总准备坐火车出差,在安检时被要求检查随身背包。他不满地说那是他的手袋,为何要检查?还抱怨前面的人没被检查,偏要检查他。安检员坚持要求检查,甚至说必要时连他的人也要进安检机。这话激怒了王总,他觉得非常没面子,伸手想从包里掏东西,结果按动了包内的录音设备。他冲安检员说:“你再说一遍,我要进安检机?”安检员冷笑回应:“再说一遍怎么的?我以为你要掏枪出来呢。”王总见安检员不肯服软,一弯腰真的钻进了安检机,从另一头出来。他检查了一下被弄脏的衣服,什么也没说,拖着行李箱走出检票口,直接找到站长室。他拿出MP3播放刚才的录音,向站长投诉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包括人格和心灵的损伤、身体受到不必要的放射线侵害、误了火车以及名牌服装被弄脏等四项损失。他索赔的态度强硬,还拿出我的名片拍在办公桌上说:“你跟我的律师谈吧。”站长意识到对方不是省油的灯,立刻拨通了我的电话。
半小时后,我赶到站长办公室。在了解情况后,我指出虽然事情不构成严重侵权,但至少说明服务质量有问题。我建议给王全退票,站长满口答应。王全出火车站后问我为何不多要点钱,我说他太冲动,真打官司未必能赢,而且他的出差目的已经不需要亲自去了,这样还省了差旅费。他一听,又开心地笑了:“没亏就成,没亏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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