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我正读初三,学校进行了一次大范围的班级调整,就这样,他与我在新的班级成为了同桌。其实,我早已见过他。他家就在我家前面不远处,准确地说,是住在一栋即将拆除却又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推倒的筒子楼里。我常常看到他,提着一个有些发黄的塑料壶,去不远处的小铺子买散装的白酒。他总是沿着破旧的墙角,慢悠悠地走着,剪着短短的平头,脸上没什么表情,唯一引人注目的是那两片瘦削的肩胛骨,紧贴着T恤,凸显着少年特有的倔强。
如今,他却坐在我身旁,隔着半个肩膀的距离。只要我稍微侧过脸,他便会出现在我的视线余光里。更奇妙的是,我甚至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微热气息。他总是低着头,在厚厚的笔记本上奋笔疾书,给全世界留下一个心无旁骛的侧影。
他叫宁默。
唯一能让人注意到他的,便是考试之后,教室后面黑板上张贴的成绩表。宁默的名字,每次都稳居最顶端,需要仰起头才能看到的位置。初三那年,学业的压力开始悄然降临。每当作文考试结束后,那两天的期待便成了我最珍贵的时光。因为老师会挑选出写得好的作文,在班上朗读。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以“梦想”为题写一篇作文。我和宁默的作文被选中,作为范文在课堂上朗读。微微转过头,看见他垂着眼睛,因为紧张而显得有些僵硬。随着光线的漫进,他的发色在阳光下呈现出浅浅的棕色,侧脸的轮廓不经意间流露出几分柔软。然而,他依旧没什么表情。
某天,在一节枯燥的自习课上,我从厚厚的教材中抽出藏在里面的小说,偷偷放在腿上看了起来。忽然,感觉有人轻轻碰了碰我的手肘,动作很轻。那一刻,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炸开,潜意识里明白是宁默在提醒我老师来了。但我却依然保持着看书的姿势,不敢抬头,握着书的左手僵在原地,整个人瞬间麻木。几秒钟的时间,也许更短,我的书被另一只手拿走,迅速塞进了课桌抽屉。
“刚才谢谢你啊,不然我就惨了。”等老师走远后,我长舒一口气。 “啊……没什么的。”他稍微耸了耸肩膀,笑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不算特别好看,弧度也不完美,但很干净。
我想,我和宁默已经是朋友了。
我们回家的路线几乎一模一样,所以放学后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放学的路上,我们聊着彼此感兴趣的一切。大多数时间都是我在说,但从宁默的表情里,我能感受到他在认真倾听。我想,无论未来的人生如何,只要宁默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坦然面对一切。虽然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将这种感情称为恋爱或许有些夸张,但我能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宁默。
初三的日子转眼间已过大半,已是初夏时节。一天下午,第四节课与晚自习之间的空档,天气晴朗。整理书本时,我又看到了天台上那一抹熟悉的身影。如果不是刮风下雨,每天这个时候几乎都能看见宁默独自一人待在那个废弃的天台上。那里究竟有什么?他的目光又投向了何方?一股强烈的好奇心从心底涌出,不断沸腾。
我轻轻抚了抚裙角,整理了一下校服的衣摆,深深吸了一口气。“我只是无意上来的哦。”心里不断提醒着自己。然后,我推开门,向天台走去。果然,宁默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童谣?是你啊。” “是呀,你也在。”尽管心跳如鼓,我仍努力装作是偶然遇见的样子,若无其事地向宁默走去。 “宁默同学准备考哪所高中呢?” “嗯……H高。” “啊!好厉害。那可是首屈一指的高中哟。” “呵呵,那么,童谣你呢?” “啊,我吗?”我的心扑腾扑腾直跳,像是在说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我也……想考H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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