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4年度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要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需在每月结束后的40个自然日内完成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现将2024年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覆盖全国碳市场纳入范围的32家发电行业企业,涉及万州区、涪陵区等17个区县。相关数据需经过“企业自审、区县形式审核、市级技术审核”三级审核流程后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会对地方报送的数据及信息进行抽查。

### 二、工作开展情况

#### (一)区县形式审查方面

2024年,17个区县均按期在系统中完成形式审查并报送市局。区县审查过程中发现65个问题,共计驳回35次。

#### (二)市级技术审核方面

2024年,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技术审核环节共发现286条问题,累计驳回203次(详见附件)。主要问题集中在凭证数据无法支撑填报数据或凭证不全,其中巴南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万州区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均累计被驳回14次。

### 三、工作要求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是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已纳入美丽重庆建设区县重点目标任务。请相关区县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区县形式审查工作,主动帮扶指导企业按时完成数据填报,提升填报质量。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需做好技术支撑,分区域、分类别开展指导服务。

### 联系人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池丽琰,88521727;
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简高武,88521383。

### 附件

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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