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区域碳金融生态圈 推动ESG信息披露高质量发展

在全球气候危机与社会发展不均衡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理念已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指引下,我国各省市应充分发挥金融资源优势与区域产业集群特色,引领金融机构在可持续信息披露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最终达成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的协同统一。

ESG可持续信息披露是衡量企业社会责任与绿色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尺,也是金融行业实现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我国各省市在推进ESG信息披露方面,可从以下五个维度着手,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推进路径。

### 一、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
各省市需积极探索构建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同时符合国内发展需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与标准体系。建议紧密跟踪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国际标准,积极推动中欧、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标准互认合作,逐步扩大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的互认范围。同时,结合国内政策导向,出台地方性绿色金融标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支持目录等配套政策,依托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平台,丰富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实践,持续完善区域内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各省市金融机构应将相关政策与标准融入业务流程,在项目审批、风险评估等环节严格执行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需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运营特点与实际需求,加强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指导与规范。鼓励金融机构深度参与政策制定,提供业务实践中的反馈与建议,确保政策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 二、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探索建立协调统一的绿色金融ESG信息披露标准,提升全行业各领域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与强制性。以上海为例,依托长三角区域的产业集群优势,推动绿色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深度融合,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并规范相关信息披露。各省市可以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围绕当地重点出口产业,协助链主企业完善ESG信息披露,降低企业面临的国际“绿色制裁”风险,提升区域整体信息披露质量。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中,应将ESG因素纳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体系,确保信息披露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区域内信息披露机制建设。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息披露流程,提升效率与质量。同时,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中上下游企业的ESG信息管理,推动整个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 三、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
我国金融市场要素完备,各省市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更多资本流向低碳减排领域,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推动绿色普惠金融和绿色科技金融发展,进一步探索绿色债券和碳金融业务。通过区域产业协同,将绿色金融服务与当地产业升级相结合,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过程中推动企业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实现金融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带动本地区金融机构提升信息披露水平。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本区域企业的合作,共同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将可持续信息披露纳入企业融资和投资决策过程,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新动能。所有ESG项目的当事方都应秉持高度认真和积极的态度,确保项目的确权和价值评估公平公正,坚决抵制实际业务中的不良行为。

金融机构在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方面,应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形成合力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发展。同时,加大对低碳减排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产业升级和转型,引导企业注重可持续信息披露,实现金融与产业的协同发展。

### 四、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各省市应持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广碳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碳信托和借碳等绿色金融创新成果,以及碳配额远期交易等标准化碳衍生品。这些创新产品丰富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的手段,也对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过程中,需要更全面、准确地披露产品的环境效益、风险等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清晰、准确的产品信息,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应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结合市场需求和区域特点,开发具有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在产品设计和推广过程中,充分考虑ESG因素,加强对产品环境效益和风险的评估与披露,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可信度。

### 五、强化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
我国应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绿色金融人才的力度。通过人才的集聚,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我国各省市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交流,与伦敦金融城、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举办国际绿色金融论坛。通过国际合作交流,引入先进的理念和实践经验,推动本地区金融机构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与国际接轨,提升区域在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影响力。金融机构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员工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认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区域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金融机构应重视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引进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ESG理念和可持续信息披露的专业人才。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学习国际先进的信息披露经验和技术,提升自身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作者系景建国,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专家、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离岸金融研究所所长;唐铭煜,浦发银行嘉定支行风险经理。本文仅是个人意见,并不代表供职单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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