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寂静的夜晚,我常常独自站在窗前,点燃一支520牌的香烟。这支烟带着温和的烟草香气,却像一位穿着黑色蕾丝吊带的舞女,在雪夜里摇曳着她诱人的红唇。当你靠近她,才惊觉那是一处流血的伤口,隐晦而深邃,难以探究。我曾爱过一个北京男孩,他钟爱抽烟。他指尖被烟熏染出的黄色,唇边淡淡的烟草气息,以及那被纤细剪裁出迷人眼睑的轮廓,都让我不可救药地沉沦。尽管我们的人生轨迹迥异,社交圈子也大相径庭,我们之间仅有的交集,不过是点头之交和一顿AA制的晚餐。或许正是他,让我踏上了寒冷的北方,学会了将爱意深藏心底。少女时代的我,也曾因失眠而染上烟瘾。深夜的失眠如同在海岸边溺水,但奇怪的是,它却成了我写作和完成课业的动力。然而,尼古丁带来的慰藉终究是短暂的,青春的伤痛无法被它完全抚平。它不仅损害了我的记忆力,让皮肤变得粗糙,更让我不得不质问自己:“你为何如此脆弱?”为何要用香烟来逃避现实的痛苦。高考结束后,我带着不错的成绩逃离了温暖湿润的家乡,来到了北方。在那里,我遇到了那个叫小北的北方男孩。那段时间,我靠卖字为生,生活异常艰辛。我曾看中一款莫斯奇诺香水,刷卡时却提示余额不足,于是鼓起勇气向妆容精致的服务员请求:“能否只刷300元,剩下的用现金支付?”炎炎夏日,树影重重却遮不住头顶的烈日。口袋里仅剩明天早餐的钱,我只能步行返回住所。此刻,我为何不告诉自己,小公主,你何其幸运,至少你拥有头顶那轮太阳赐予的光明。在阴暗的桥洞下,在偏远无光的山区,还有那些视障人士,都无法享受这一刻的温暖。于是,我决心戒烟。那不是毒瘾,而是伤疤,是痛苦,是逃避。记得写不出稿子时,对着发热的笔记本点燃的第一支红双喜;记得高考结束后唯一也是最后一次去酒吧,被一个莽撞的陌生人不小心烫伤的烟头。我不恨,一切皆是缘分。那时年少的我便懂得,放下执念,慈悲为怀。记得第一次抽烟被母亲发现,她哭着求我:“这是最后一次。”记得和小北在公寓看电影,我们只是靠在沙发上,抽着烟。一整夜,没有对话,没有眼神交汇,甚至没有点外卖。在北京的公寓里,洗澡时必须闭上眼睛。石灰剥落的墙面上结着蜘蛛网,有时甚至能看见飞蛾在头顶盘旋。水温忽冷忽热,有时还会混杂着红锈流出。朋友来探望我时感叹:“这是怎样心理强大的女孩住的地方啊。”夜,是我的舞台。写作,本就是一个人的独舞。无需观众,但需要聚光灯。我曾写下这样的文字激励自己:写作是不可亵渎的圣事。作者就是自己作品的第一个读者。不必讨好任何人。将白纸视为铜镜,映照出内心的真实。心之所想,便要倾泻于笔端。文字是神明的符号,我们不过是排列它们的顺序。大可不必说是“创造”。然而,渐渐地我发现,连我自己也会厌倦自己的文字。他们说,晓晓,你的文字像一场五月的樱花雨,虽美却颓败。那段时期,为了写出动人的篇章,我常借烟酒麻痹自己。然后购买各式香水,只为掩盖烟草的味道。终于,在漂泊一段时间后,我决定离开北京。收拾行囊,整理衣物,与几个朋友聚餐,当然没有小北的身影。在饭馆里,我点了蟹肉粥、榴莲酥、干煸四季豆和蒸虾。突然,那个一直隐于灯光背后的男生问我:“晓晓,你该吃些毛鸡蛋或炖鸡汤补补身子,一直那么瘦。”我冷笑着,将粥里的蟹肉挑出。就这样,我结束了靠文字流浪的生活。没有爱情,没有人在深夜为我煮一碗蟹肉粥,哪怕他不知我食素。很快,我戒掉了烟。回到从小长大的小城,成为了一名编辑,实现了经济独立。这段生活,我有茶,有咖啡,还实现了15岁时的梦想,去了济州岛旅行。我感觉家乡的包容赋予了我慈悲的力量,开始变得善良,充满感恩。偶尔,我会想起一种特殊的烟味。我曾固执地认为,女人最性感的味道是香水与烟草的混合,但刚结束北漂回到家乡,望着为我熬制蔬菜粥的母亲,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或许,混杂着厨房油烟的味道,才是这世上最动人的女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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