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城市中,尼克拉斯·格雷,人们更熟悉他叫尼克,就住在一座褐石砌成的房子里,坐落在一条同样色调的街道上。今晚,他决定离开,锁上门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这间四壁布满脱落的粉红色墙纸的房子。他只知道,当他看着那盏昏暗的60瓦灯泡下,那部分剥落的墙纸时,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居住环境。
就在他准备划上门闩,拔出钥匙时,他改变了主意。为什么不能不锁门就离开呢?也许除了把几件衣服塞进旅行袋,他一点也不像回家的人。甚至,他总觉得水管里还淌着洗碗的水。另外,还有什么值得偷呢?当然不是电视机了,那绝对不是,那是今天最后一个背叛他的东西。正当尼克打算忘却一切,忘却这一天中他的其他背叛者时,随着几缕电光,电视机内部的电路被烧断了。其实他早该想到这一点,毕竟,“3”是他的幸运数字。今天早晨,当他走进住宅区保险公司时,像往常一样,穿着简便的衣服,将破旧的公文包放在办公桌上,却发现那已不再是他的办公桌了。在周末,有个乳臭未干、面带粉刺的小子溜进了办公室,占据了他的位置,他叫温德尔,尼克是在将那小子的名牌摔成两半儿时才知道的。
“抱歉,尼克”,住宅区保险公司经理,穿着一身双层的方格呢衣服,拍拍尼克的肩膀说道:“这是个钱的问题,你是知道的,而你也正是由于没有为公司赚那么多钱”。
尼克将公文包扔到地上,也许并不是对经理表示不满,但也许是的。作为一个从自己位置上被踢出来的职员,他充满尊严地走出保险公司的大门。紧接着,他就发现他的汽车失踪了。“是啊,这是一个钱的问题,”尼克边说边反复检查停车处,“正在计算”但停车处根本没有1974年出厂的蓝色的雪瑞·因帕拉牌汽车。尼克疯狂地将他踢烂,然后上了一辆公共汽车,他从来就没钱坐计程车。
回到家后,他发现,即使他最小的愿望——我爱露茜,也由于电流不稳而不能正常观看,于是尼克认定,也许整个世界都在和他作对。尼克决定出去走走,去哪,去多长时间都无所谓,他把那件黑乎乎的军用雨衣披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身体上,沿着残缺不全的褐石台阶走入了晚春的寒冷的深夜。一轮满月正从街中砖房的阴暗角落上万升起,无心地照着各家各户,但月光却一反往常的柔和与清澈,而是强烈地照射着这些低矮破旧的房子,使砖石中的破裂街道上的坑凹以及垃圾箱中的每一件废弃物更加明显。
尼克停了停,忽然意识到他从未在白天里看看这些房子,他总是拉上窗帘,而且在这条街里,人们也不喜欢在天黑后出来闲逛。尼克一时间有些迷惑,是不是自己从一扇熟悉的大门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突然,一对亮度不同的汽车头灯灯光扫过他的双眼,他眨眼的同时也将那种奇异的想法抛掉了。
他呆站了一小会儿,然后,鞋蹭着地在月光中继续向前走。晚风轻抚着他的脸庞,但却折磨着他的鼻子——饭菜的香味,汗臭、汽车废气的气味,在肮脏的油腻腻的水中弥漫着恶臭味,所有这些都告诉尼克,这就是城市。
过了几分钟,他的步子开始有了节奏,每一下都像是把一些事情震出他的脑子而落到太行道上,他挺了挺胸,走过一排排街灯,人群和三级剧院,敞开衣服,如同希望黑暗更接近一些,他甚至开始觉得这种步行对他有好处,也许现在他应该回去,坐在弹簧垫上喝一杯咖啡。
接着,尼克看到了一个黑人老头儿。那老头坐在街灯下,吹着高音萨克斯管,他吹的好像是“奇异的美”,又好像是“圣人来临”,很难辨别,尼克并没有认真听,而且看看老头儿的手指,那手指又黑又脏,关节肿胀,但却灵活地按动着那支不得不用钱来固定按键的萨克斯管,尼克以为老头儿坐在对面的拐角,仔细一看,却发现自己就在他的面前,近得伸手而及,近得可以看到他眼部深深的白色疤痕。
老人又吹了一会儿,突然停下,那最后一个音节慢慢地随风消逝,然后他从胸前的口袋中拿出一条皱皱巴巴的手帕,轻轻地擦着他干枯得褐色的嘴唇。“欢迎你,孩子,”老人发出萨克斯管般的浑厚而嘶哑的声音,随手摸到折叠椅上破旧的乐器箱中。
尼克几乎喘不上气,周围的空气突然变得又浓又热,街灯柔和而温馨,“完成它”,尼克费了很大劲才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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