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初期免费为主有偿为辅发放政策解读

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政策详解

在碳排放权配额的发放机制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将依据控排企业2010年至2012年的二氧化碳历史排放数据,结合其所属行业特点,一次性向相关企业分配2013年至2015年三个年度的碳排放权配额。这一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历史排放状况和行业特性,确保了初始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此外,为适应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还将参考企业报告的上一年度碳排放情况,适时对当年碳排放权配额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详解

根据鲁修禄的介绍,广东省目前实行的是碳排放权有偿使用制度。在配额发放初期,主要采取免费为主、有偿为辅的方式,这一政策设计既考虑了企业的过渡期需求,也体现了市场化的调控思路。值得注意的是,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对节能审查结果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碳排放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这些项目碳排放权配额的发放方式——或免费获得,或部分有偿获取。这一评估结果不仅是配额发放的重要依据,更将成为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的关键参考指标,有效引导投资方向,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与自愿减排对接机制

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如何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有效对接,是当前关注的重点。《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建立补偿机制,推动省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并将基于项目的自愿减排量,特别是森林碳汇,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丰富了碳市场的交易品种,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元化的减排选择。按照这一思路,省内项目若能获得国家备案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广东省备案的“广东省核证自愿减排量”(C-CCER),即可按规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实现减排价值的市场化转化。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减排的积极性,推动广东省碳市场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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