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韵律如同建筑的支柱,支柱稳固则房屋屹立不倒,韵律和谐则诗歌美妙动人。若韵律不稳,诗歌便难免粗劣不堪。因此,初学写诗者必须警惕押韵的常见错误,以下将详细剖析八种需避免的押韵问题:
一、忌凑韵
俗称为”挂韵脚”,指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脱节,仅勉强凑合。例如唐诗”黄河人海流”若将”流”改为”浮”,便属凑韵。这种错误初学者最易犯,必须严加防范。
二、忌落韵
落韵即押韵错误,如全诗押”一东”韵时突然出现”二冬”韵。虽然古韵中”一东”与”二冬”可通,但用于近体诗时必须避免。学诗者对此应格外谨慎。
三、忌重韵
同一字因具有不同含义而重复押韵,称为重韵。例如”耳”既可指五官之一,又可用作语助词;”干”既表示干涉,又可解释为干戈。虽然古人偶有此用法,但初学者仍以避免为佳。
四、忌倒韵
将二字颠倒以适应韵律,称为倒韵。如古诗”新书置后前”将”前后”改为”后前”即属倒韵。若颠倒后不影响词义,倒用尚可;但强行颠倒”山林树木”等不可倒用的字词,则显得不通顺。
五、忌用哑韵
作诗应选择音调响亮的韵脚,使诗歌自然音韵优美。若使用哑韵,不仅词句不显精神,整首诗也会因此显得软弱无力。
六、忌用僻韵
僻韵又称险韵,如”一先”韵的”*”字仅训”轻举”一义,”二萧”韵的”钊”字仅训”远”之意。单字单义容易导致凑合,但若能找到与题目音韵切合的二字或三字古典词汇,倒也不妨使用。
七、忌用同义之韵
同一韵部中若有意义相同的字,如”六麻”韵的”花”与”葩”、”七阳”韵的”芳”与”香”、”十一尤”韵的”忧”与”愁”,若在一首诗中重复使用,难免显得重复乏味。
八、忌用字同义异之韵
实字虚用或虚字实用时需特别注意。例如”一东”韵的”风”不可作”讽刺之风”押韵;”四支”韵的”思”不可作”意思之思”押韵。若误用会导致出韵失黏等弊病,初学者必须仔细辨别。
文章网址:https://www.gushiio.com/guoxue/duilian/4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