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碳费费率终于尘埃落定,一般费率设定为每公吨300元新台币。企业若选择最高标准的自主减量计划,则可享受优惠费率A方案50元或B方案100元。碳费将于2025年5月底前进行试申报,2026年正式开始征收,其实施时间将与欧盟2026年开始执行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相配合。
碳费费率一经公布,岛内环保团体与产业界均表示不满。环保团体认为费率过低,减碳激励不足;而产业界则认为费率过高,将影响产业竞争力,甚至有人担忧减碳资源可能因成本过高而流失至其他地区,若企业因此无法生存,减碳也就失去了意义。从短期来看,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从长远角度考虑,台湾地区的碳费最终必须与国际水平接轨。目前欧盟碳交易市场价约为每吨70欧元(约合新台币2500元),与台湾的费率存在显著差距。
此外,根据台湾当局环境部门委托英国伦敦政经学院(LSE)团队进行碳定价研究的建议,碳费起征价不宜低于300元,并应逐步提升至2030年的约3000元。目前台湾碳费征收仅涵盖全台50%的排放量,若要通过碳费实现显著的减碳效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台湾经济部门表示,碳费应兼顾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然而,征收碳费的目的之一是将碳成本留在台湾。毕竟台湾以出口为导向,而欧盟是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若碳费课征不足,出口到欧盟时仍需额外购买CBAM凭证,这等于将征收的费用落入他人之手,这样的碳费机制就违背了与国际接轨的初衷。
实际上,碳费的高低犹如“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之别。现在少缴或许感觉不明显,但并非不报、时候未到。2026年台湾产业若被迫补交大额CBAM时,心痛的不仅是企业,还有流失大量碳费收入的政府和人民。台湾经济部门与其打着帮企业争取低碳费的旗号进行马后炮式的争取,不如赶快帮助企业增强减碳能力。
好消息是,根据台湾当局环境部门的说法,台湾地区的“碳费”属于欧盟CBAM定义的有效碳价形式之一,可以予以抵扣。然而,岛内业界如何接轨CBAM仍存在诸多疑问;此外,台湾“自愿减量项目”抵减碳费的减量额度(即“碳权”)并未得到CBAM机制的承认。因此,即使台湾企业可以用自愿性减量额度抵部分碳费,但因未获欧盟承认,可能面临购买碳权不被认可的情况,出口到欧洲时可能需要购买超过预期的CBAM,形同被剥两层皮。
随着碳费的征收,企业为节省成本可能会轻信一些掮客引进所谓经国际知名验证机构Verra验证的碳权。其中是否涉及诈骗,企业须提高警觉,而台湾行政机构各部门也有责任为企业妥为把关。
实施碳费最重要的目的还是减碳。民进党当局原预计在2025年实现10%的减量目标,但根据台湾环境部门2024年版的《台湾温室气体排放清册报告》,至2022年仅减量约1%,进度远远落后。台湾当局环境部门负责人彭启明已坦承2025年的减量目标不可能实现,因此提出了一个2032年要减量40%的目标。然而,时间往后挪移就能实现目标吗?只怕这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减碳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的自欺欺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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