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布新政 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沈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重要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有关部门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审议并一致通过 现将《沈阳市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印发 各相关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本措施旨在全面提升沈阳市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 通过系列扶持政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具体措施内容详见附件《沈阳市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措施.pdf》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沈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联合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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