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碳排放大户将面临碳费缴纳新规,环境部预计首年碳费收入可达60亿元,这笔巨款如何有效运用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台中市长卢秀燕率先发声,呼吁中央政府合理分配碳费至地方政府,以支持环保建设与污染治理工作。
环境部长彭启明20日明确表示,根据《财政纪律法》,环境部无权明定碳费分配比例。若以排碳量作为分配基准,台北市、基隆市等多县市将面临零分配的窘境。他强调,此举旨在避免因分配争议而削弱减碳决心,呼吁社会各界保持理性。
学者们则认为,地方政府在推进净零目标过程中亟需经费支持,建议设立固定比例的碳费补助机制。卢秀燕此前曾指出,碳排大户缴纳的碳费归中央,而地方政府却承担污染后果,这种分配机制极不公平,亟需调整。
彭启明进一步解释,依据《气候变迁因应法》,补助地方政府执行温室气体减量工作是碳费法定用途之一。尽管《气候法》前身《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曾规定30%碳费分配给地方政府,但《财政纪律法》的通过使得经费分配比例不得明定,因此环境部无法制定具体分配方案。
他指出,过去20年来,空污费逾60%已用于支持地方政府改善空气品质。然而,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全球暖化与空气污染物排放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若按排碳量分配碳费,本次收费的500家排碳大户中,高雄占26%、云林占24%、台中占13%,新北市与南投县合计不足1%,而基隆市、台北市、嘉义市、金门县及澎湖县将可能分文无收。
彭以联合国气候变迁大会(COP)为例,说明1000亿美元气候基金的分配争议。许多国家曾因比例分配问题争执不下,近年来的趋势是优先支持实际减碳或调适计划,而非平均分配。他希望台湾能避免陷入分配纷争,保持减碳决心,切勿将碳费视为利益分赃或政府财政手段。
台北市环保局前局长、台大环境工程学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刘铭龙认为,环境部依据《空气污染防制法》将固定比例空污费分配给地方政府,如今在碳费问题上却以《财政纪律法》为由拒绝,易引发外界对双标行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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