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相遇的奇妙瞬间

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我习惯了在夜深人静时安然入睡,又在晨光熹微中准时醒来。燕麦的香甜与豆浆的醇厚,是我每日清晨的标配,伴随着电脑屏幕上跳动的新闻,开启新的一天。中午的餐桌总是摆着诱人的咕咾肉与金黄的土豆条,而晚餐的八成时间,我偏爱酸豆角炒饭的酸爽滋味。临睡前,一集美剧足以让我沉醉,一周一次的图书馆之行,总能带回一本新书与一件心仪的衣服。旁听三节课,让知识在耳畔回响,不多不少,不溢不流,恰到好处。余下的时光,我几乎全部投入实验室,白大褂与黑框眼镜是我的标配,端庄的笑容下,同学们亲切地称我”博士姐姐”。这样的人生,谈不上跌宕起伏,也并非平铺直叙,但实在没什么可挑剔的。只是,我太久未提笔写字,几乎忘了如何落墨;太久未与人争抢,几乎忘了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太久未曾全心全意去爱一个人,几乎忘了荡气回肠究竟是怎样一番模样。时间总是这样,推着你兵荒马乱地跑过无数条路,却从未给你喘息的间隙,去思考为何会走到如此境地。

认识朱墨的那天,我正被急性肠胃炎折磨,上吐下泻,两眼昏花。独自一人去医院打吊瓶,身上还残留着洗手间的异味。一个清秀的小护士不停地拍着我的手背,却两次尝试穿刺都未能成功。恍惚间,我仿佛又看见他,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个模糊却笃定的背影。我想奋力抓住他,却发现自己正一步步滑向深渊,想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喉咙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当我再次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一个男护士俯身关切地询问我是否好转,他的语气温和得令人安心。在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许多熟悉的东西,却始终无法拼凑出完整的记忆,直到他开口,我才恍然大悟——他就是朱墨。

我随手翻开一本君特·格拉斯的书,任由三瓶药水缓缓滴落。偶尔抬头,看见他忙碌的身影穿梭在病房之间。当夜幕降至十一点三刻,我终于打完吊瓶,他正收拾着空药瓶,说休息十五分钟后离开。那一刻,当一个小孩对我使用命令式祈使句时,我感到了久违的新奇,于是兴高采烈地坐在走廊的长椅上,静静观赏着午夜门诊部上演的悲欢离合。有生离,也有死别,每一幕都让我目不暇接。后来,朱墨背着大包,穿着厚重的棉衣从我身边走过,只留下一句”咱们走吧”,不等我回应,便径直离去。我冲他喊道:”我没有在等你呀。”午夜医院走廊的回声似乎格外悠长,我恍惚间觉得,这句话仿佛很多年前也曾有人对我说过。”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些年来我好像一直在等你呢?”

二、沉甸甸的无疾而终

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忘记你。没有期待,也没有悲伤,只是单纯地知道而已。那一年,你总爱在三食堂二楼第六个窗口买红烧鸡翅,于是我也去;你每周三晚选修国际金融法,我也去;室友说看见你每晚九点在北操场跑步,我坚持跑了两个月,却从未与你相遇。就这样,在一个恍惚而朦胧的年纪里,我用力而矜持地暗恋着另一个人——那个叫李一的人,曾是我日复一日的梦想。

大三上学期,国际金融法的最后一课,你捧着一大束玫瑰站在讲台上,请同学们帮忙传给第十一排穿紫色上衣的女生。你的言语间充满了少年的局促与紧张,原来我只是你未曾留意的路人甲。偌大的阶梯教室顿时骚动起来,起哄声此起彼伏。那天你手持老师的麦克风,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那一刻我才明白,有些事情终究无法强求,击鼓传花时,期望总不会落在我的手里。然而意外的是,那位拿到玫瑰花的女生却对你说了抱歉。也许别人并未察觉,但那一瞬间,我分明看见你眼中的百转千回。我突然觉得,这或许是我最后,也是最好的机会,告诉你我一直喜欢你,就像你从未在意过我。于是我站起来,大声喊出:”我愿意。”你愣了几秒钟,然后浅浅一笑:”对不起,刚才因为太紧张数错了座位。”那天,坐在第十排的我,同样穿着紫色上衣。

你瞧,谁没有过这样生猛的少女时光! 一年后,你正在准备GRE考试,申请学校。我帮你寄材料、办证件,甚至曾在37℃的烈日下陪你在大使馆门口排队。我总对你说”等等我就来”,你也总是默默点头。可两年后,我大学毕业,拿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却始终没有告诉你。我算着假期回国的日子,却在机场看到的却是你和别人亲密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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