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25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丰台区生态环境质量。

**主要目标**

* 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 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比率不低于78%,重污染天数不超过3天。
* 完成“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减排目标任务。
* 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
* 全区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累计下降21%,碳排放总量控制在780万吨以内。
* 全区森林蓄积量达到市级部门要求,构建生态廊道和城镇建设相互交融的空间格局。
* 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全面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主要任务**

* **以车(械)“含绿量”提升为重点,推动结构减排**:大力推动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结合消费品以旧换新,围绕重点功能区,组织开展进园区、下社区(村)多层次宣传和促销活动,引导促进新能源车消费。严格落实《北京市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促进更新轻型新能源货车方案(2024-2025年)》,加大力度淘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货车新能源化。严格实施《关于本市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通告》,向新能源载货汽车提供通行便利。研究制定快递车辆、轻型商超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方案。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为新能源车,年底前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个体车辆和社会保障车辆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年底前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新增和更新的网约车为新能源车。打造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辆巡回旅游专线。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市内旅游客运班线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新增和更新的区属城市公园内摆渡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配合市级部门实施三环路内退出使用燃油旅游客车方案,逐步退出三环路内使用燃油旅游客车。
* **以企业“含绿量”提升为主线,推动工程减排**: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升级,组织企业开展环保技改升级,实施重点行业“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加大减排力度,2025年绿色企业比率平均不低于30%。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升级,推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深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全面承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制定和评估、技改、验收等工作。开展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管理,组织锅炉使用单位进行环保绩效评级和提级改造,力争年底前B级及以上锅炉使用单位达到70家以上。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域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
* **以城市精细化治理为抓手,推动管理减排**:落实扬尘管控责任,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监测。以3-5月为重点开展扬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外来沙尘等,加强“四尘”共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道路扬尘监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7%。持续开展道路“消劣”专项行动。优化裸地扬尘监管,深入推进“揭网见绿”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分类揭网、多元见绿。强化农作物耕收技术指导,采用轮作方式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将一级开发、城中村、棚改等储备开发类项目用地纳入裸地管理范畴,做好扬尘精细化管理。加强面源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丰台区关于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等规定。持续做好本区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对未备案及使用淘汰物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市级强化绿色施工措施,推广基坑气膜等先进技术。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建筑垃圾生产加工设备鼓励实现厂房密闭或结构式密闭,建筑垃圾及再生材料堆体区鼓励采用厂房或基坑气膜等方式实现全密闭,引导经营单位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做好河道巡查管护,避免发生生活污水溢流问题。加强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防止劣Ⅴ类水体反弹。推进凉水河、哑叭河等重点水体稳定达标,防止劣Ⅴ类水体反弹。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执法,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跨区域执法。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重点开展流域“点穴”执法,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 **开展“含绿量”提升区级示范,推动创新引领**:打造机动车(械)“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鼓励重点企业等用车单位通过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绿色运输。打造新能源车械低排示范区域,率先推动重点区域内退出使用高排放老旧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开工工地优先使用新能源车械,符合条件的做到“应用尽用”,力争年底前新能源货车占比达70%以上,新能源机械占比达50%以上。开展企业“含绿量”提升示范项目,继续开展餐饮选址引导,制定、公开选址引导清单,街镇等相关方加强清单应用,区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餐饮单位关注清单内容。全面实施汽修行业综合整治提升。修订《丰台区供热单位供热补贴考核实施细则》,研究将获评A、B级锅炉单位纳入考核加分项。推进燃气壁挂炉供热绿色转型,结合城市更新任务,推动具备条件的燃气壁挂炉供热住宅小区试点开展电气化替代。全区试点推进1至2个小区。鼓励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部分不宜配备电动车的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需求除外)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区属国有企业新增和更新用车应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车(应急抢险、扫雪铲冰车除外)。加强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加大对矿产资源私挖盗采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格查处非法开采违法行为。落实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保障支撑**

*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按照市级统一部署落实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机制,各部门、各街镇共同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秋冬季执法,开展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加强科技标准支撑,配合市级启动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超大城市大气污染精准防治与智慧决策支撑研究与示范”研究。强化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站监测能力,大力推进特色站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智能化大气监测网络,更新监测基础设施,加大区级固定资产投资保障力度,完善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强化PM2.5、TSP监测站网管理,更新升级空气质量“天、空、地”三维立体监测网络。发挥经济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在建筑、交通、新能源、技术创新等重点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贷、债券、保险等绿色金融支持。加强督导和监管,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聚焦空气质量和含绿量提升,强化排名、通报、帮扶等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各街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重点审核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要求等内容是否按规定记载;对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开展常态化审核,审核总数分别不少于持证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全区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达到98%以上;按时完成火电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统计衔接融合工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热点网格、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餐饮在线等非现场执法检查和科技执法手段应用,年底前非现场检查量占比超过50%。针对采暖季锅炉、柴油车(械)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组织开展2025年低碳日、环境日、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利用碳普惠等形式,引导市民积极形成低碳出行与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附件**

* 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 碧水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 净土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
* 应对气候变化2025年行动计划
* 生态保护2025年行动计划
* 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2025年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

**总结**

丰台区2025年行动计划内容丰富,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为丰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实施这些措施,丰台区将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等各方面的目标,为建设美丽丰台、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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