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其在校期间以”小霸王”著称的蛮横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密不可分。作为一位父亲,我深知父母在孩子遭遇困境时那种不惜一切代价的救子心理。但李某某并非罪大恶极之人,至少在法律未最终裁决前,我们不应轻易断定他的人生就此定型。真正将他推向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作为母亲的您——梦鸽女士。
作为父亲,在儿子未满18岁前,我绝不会给他买车,更不会纵容他多次违章驾驶后找人摆平。相反,我会以身作则,严格告诫他不能酒后驾车。在成长过程中,我允许儿子与朋友适度饮酒,但绝不会默许他深夜12点仍在酒吧厮混。或许我无法时刻监控他的行踪,但至少我不会主动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如果我的儿子因轮奸被抓,我会感到无地自容。因为我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没有给予他正确的性教育。我不会再固执地告诉他”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而是会引导他认识错误,承担罪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的最后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女士,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否知情并默许?在他眼中,您不是支持他驾驶,而是默许他知法犯法。法律在他面前形同儿戏,因为他坚信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他摆平。
您的儿子因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为他买了新车。在他看来,被劳教不是惩罚,反而是一种”奖励”。您对他的行为毫无责备,反而给予物质支持,这无疑是在告诉他:犯错可以,只要有钱就能摆平。
梦鸽女士,您的儿子流连酒吧,您是否视而不见?您给了他时间和金钱,却未给予正确的引导。在他眼中,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都可以随意挥霍。
当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时,您仍在为杨女士、小伙伴、酒吧乃至法官辩护。您试图将所有过错归咎于外界,却从未想过儿子自身的错误。在他心中,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关于案件本身,我不想做过多的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但有一句话必须重申: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您——梦鸽,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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