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薪时代,要让从事高危职业的人全力以赴,唯有依靠高额奖金的激励。明朝戚家军便是这一策略的成功典范。戚继光为士兵制定的工资极低,年薪仅10两银子,仅相当于农民打零工的收入。戚继光此举实属无奈之举,明朝实行低薪制度,就连兵部尚书这样的高官年薪也仅152两,加之明朝重文轻武,处处压制军备。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戚继光怎敢申请高额军费?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到弹劾。然而,顺应王朝制度和朝野思潮的同时,还需顺应人性。若仅支付打零工般的微薄薪水,士兵怎会为你卖命?既然种地也能获得同等收入,他们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冲锋陷阵?这笔账无人算不清楚。
将奖金定得高高的,几乎成为唯一的有效手段。思想工作和理想教育固然重要,但若缺乏重赏,便无法凝聚成千上万的勇士。因此,戚继光为士兵制定了极高的赏金制度:每小队每杀死一名倭寇,赏银30两;杀死10名则赏300两;杀死100名则赏3000两。戚家军每小队由12人组成,奖金也由这12人平分。现代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奖金不应平均分配,按人头平摊等于将钱白白扔进河里。戚继光虽不懂现代管理理论,却超前地制定出符合现代管理的奖金制度——按岗位分配。
这12人的小队大致分为冲杀在前的一线岗和殿后的二线岗。一线岗包括队长、8名士兵、2名持牌手、4名长枪手和2名狼筅手,战斗主要由这8名士兵负责,因此他们获得赏金大头,每杀死一名倭寇即可获得20两赏银。二线岗有短刀手2名和伙夫1名,其中砍下倭寇首级的短刀手得2两,另一名短刀手得1两,伙夫半两。若小队配备鸟铳手,鸟铳手也能分得2两。剩余的奖金全归队长,自然他拿得最多。
这样的奖金制度意味着,全队若一年累计杀死60名倭寇,基本上就能发财。以一线岗的8名士兵为例,每人能分得150两银子,相当于一个兵部尚书的年薪。除了赏银,士兵偶尔还能获得其他收入,例如倭寇丢弃在战场的财宝金银布帛器械,这些战利品会由士兵平分(队长分双份)。这一部分收入较为灵活,难以确定具体数额,一年下来可能折合20两,也可能折合200两,完全取决于倭寇的抢劫能力。倭寇抢到铜壶铁锅,士兵就分铜壶铁锅;倭寇抢到金佛像红木宁式床,士兵就分金佛像红木宁式床。
戚继光并未触动王朝制度,也未改变士兵的政治待遇,但他的奖赏制度却在不经意间,将一项人人厌恶的高危工作变成了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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