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狮财经10月9日讯,证监会于本周五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重点优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机制,对必须召开大会的情形进行了适度收紧。原条款中笼统的“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被修订为“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发生重大变更,即相关变更导致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主要投资方向发生显著变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部分合同修改事项的豁免机制:在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30日公告、及时告知投资者的前提下,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具体豁免情形包括:增加与原有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无显著差异的新工具、适度调整投资比例且不改变风险收益特征,或有合理理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等。
(记者 周晓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