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又称元夕、元夜或上元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象征着新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因其独特的观灯习俗,元宵节也被称为灯节。这一节日的形成历经漫长岁月,据史料记载与民间传说,早在西汉时期,正月十五就已受到重视。汉武帝曾在正月上辛夜于甘泉宫祭祀“太一”,这一活动被视为后世正月十五祭天仪式的先声。然而,正月十五真正成为民俗节日,则是在汉魏之后。东汉时期佛教文化的传入,对元宵节俗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元宵放灯的习俗在唐代达到了鼎盛,形成了盛况空前的灯市。中唐以后,元宵节逐渐演变为全民性的狂欢节。唐玄宗开元盛世时期,长安的灯市规模宏大,燃灯五万盏,花灯种类繁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皇帝下令制作的巨型灯楼,高达150尺,宽达20间,金光璀璨,气势恢宏。此后,历代的元宵灯会不断发展,灯节的时间也日益延长。唐代灯会为期“上元前后各一日”,宋代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两天,而明代则将灯节延长至初八至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满族入主中原,宫廷不再举办灯会,但民间的灯会依然壮观。灯节时间缩短为五天,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今。值得一提的是,“猜灯谜”这一活动出现在宋朝,最初是好事者将谜语写在纸条上,贴在五彩缤纷的灯上供人猜解。由于谜语既能启迪智慧又充满趣味,因此深受各阶层人士的喜爱,逐渐成为元宵节不可或缺的环节。
唐宋时期的灯市上,各种杂耍技艺也应运而生。明清两代的灯市不仅保留了灯谜和百戏歌舞,还增添了戏曲表演的内容,使节日的娱乐性更加丰富。
除了游灯市,历代人们还形成了迎紫姑、祭厕神、过桥摸钉走百病等习俗,以及击太平鼓、秧歌、高跷、舞龙、舞狮等游戏活动。在饮食方面,元宵节也有独特的传统。南北朝时期,人们吃的是用肉和动物油熬煮的豆粥或米粥;唐代则流行一种名为“面茧”的面食和焦饣追(烤饼);宋代出现了盐豉汤和绿豆粉做的科斗羹,以及“圆子”,此后南北方均以吃元宵为习俗。
元宵灯节期间,也是男女青年相会的机会,因此元宵节也被称为中国的“情人节”。传统社会的元宵节是城乡重视的民俗大节,城市中的元宵活动尤为热闹,体现了中国民众特有的狂欢精神。然而,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传统元宵节所承载的节俗功能逐渐被日常生活消解,人们共同的精神兴趣逐渐淡化,复杂的节俗简化为“吃元宵”的食俗。
“送孩儿灯”,简称“送灯”,也称“送花灯”,是指在元宵节前,娘家送花灯给新嫁女儿家,或亲友送给新婚不育之家,以祈求添丁吉兆。因为“灯”与“丁”谐音,这一习俗在许多地方都有流传。例如,陕西西安一带在正月初八至十五期间送灯,头年送大宫灯一对、彩画玻璃灯一对,希望女儿婚后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果女儿怀孕,则除大宫灯外,还会送一两对小灯笼,祝愿孕期平安。
“迎紫姑”是另一项古老的习俗。紫姑,也称戚姑或厕姑,北方多称厕姑、坑三姑。古代民间习俗在正月十五要迎厕神紫姑而祭,占卜蚕桑及各种事务。传说紫姑原为人家小妾,为大妇所妒,正月十五被害死在厕间,死后成为厕神。因此,民间多以女子做成紫姑之形,在夜间于厕所间或猪栏迎而祭祀。这一习俗流行于南北各地,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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