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通知,宣布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新政自8月8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新政主要涵盖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降低非京籍家庭购房门槛,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在非京籍家庭购房资格方面,政策进行了大幅优化。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由原来的“2年”调整为“1年”。调整后,非京籍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统一为“1年”。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新政适度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并优化了相关机制。具体调整如下:
**一、适度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基准额度方面,若购房家庭中仅有一人为公积金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为100万元;若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元,二套房为200万元。
此外,符合特定条件的家庭还可享受额度上浮。具体包括:
1. 城六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区外购买首套房,最高可上浮20万元;
2. 购买住房符合本市建筑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最高可上浮40万元;
3. 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房,最高可上浮40万元。
上述上浮条件可叠加计算。其中,单人缴存家庭最高上浮60万元,总贷款额度可达180万元;双人缴存家庭最高上浮100万元,总贷款额度可达340万元。最终实际贷款额度仍将依据购房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
**二、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机制**
购房家庭中1人为公积金缴存人的,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可贷款2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每缴存一年住房公积金可贷款40万元。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计算。
**三、支持无房或已结清家庭再次购房**
对于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扩大存量房“带押过户”范围**
支持本市公积金贷款存量房“带押过户”。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由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用于清偿卖方所售房产尚未结清的原有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并按照“带押过户”流程,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五、支持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
居民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产权人就同一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
本次通知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