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发布背景与总体目标**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将初步建成。届时,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将基本确立,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将达到50%。电力供应能力将持续增强,系统的互补互济与安全韧性水平将大幅提升,电力供应充裕度保持合理水平,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求。同时,将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及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平台与服务功能,实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8亿千瓦以上),并建成可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二、 加强新能源开发消纳引导**
规划强调立足各地实际,综合考量资源条件、电网网架、调节能力及负荷增长等因素,依据新能源电量渗透率分地区、分档确定利用率指导目标,以加强新能源开发消纳引导。
**三、 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
在优化开发布局方面,规划要求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以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实现。
**四、 分类推进新能源开发消纳**
规划提出分类推进新能源开发消纳工作。一是统筹做好以“沙戈荒”为重点的“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基地的外送与自用,持续提升西电东送和西电西用能力;二是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及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与优化送出;三是科学规划省内集中式新能源,保障合理利用率,并拓展分布式光伏的应用场景和消纳空间。
**五、 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
规划大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模式,推动新能源就近接入,满足算力设施、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偏远地区以及外向型、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费与供电保障需求。鼓励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同时,提升新业态的自平衡与自调节能力,加强其与电网规划的统筹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