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广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作出处罚。
经查明,陈广华利用其实名认证的某自媒体账号发布了虚假信息。该账号拥有超过103万粉丝,认证身份为“投资达人”及“财经博主”,具备一定的网络传播影响力。2026年2月3日,陈广华在该账号上发布了关于税率调整的信息。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陈广华作为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人员,未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在未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即进行传播,导致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市场。目前,陈广华上述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媒体平台数据、微信群组信息截图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广华处以2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