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加快构建与新模式相适应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助力住房品质提升与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意见》共分四部分十二条,主要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模式,推动融资方式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转变,确保对各类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一视同仁。同时,强化房地产领域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及资金监管,稳妥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合理融资。支持上市房企再融资,并综合运用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现金等工具收购涉房资产。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房企发行公司债券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和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ABS)。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或作为扩募资产,稳慎推进商业不动产REITs发展,并支持合规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三是优化监管。优化证券发行准入监管,突出“基于项目”的融资特点;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审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格募集资金持续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同时,严厉打击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挪用募集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系统性、团伙性造假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是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四早”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涉资本市场风险的预研预判机制,加强股票、债券及基金监管联动。平稳有序做好上市房企退市监管,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配合地方政府推进房地产违约债券处置出清,完善多元化的债券风险处置机制。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全力推动《意见》落地见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通过积极支持房企融资用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项目、优化证券发行人监管、着力防范化解涉资本市场风险,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