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到2030年,契合产业、产需衔接、高效顺畅、内联外通的现代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农产品供给保障和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稳步提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布局更加合理,交易、冷链、物流等设施持续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服务更加专业,业态模式场景丰富多样,产销精准衔接能力大幅提高。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决策和引导预期能力显著提升。
以下为全文:
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十五五”规划
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立足农产品生产区域,提供交易集散、加工仓储、物流配送、价格信息、品牌营销等综合服务,有效衔接生产与消费,是我国农产品市场和流通网络的重要组成,是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支撑。为加快构建高效顺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以推进农产品产需衔接、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为重点任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产地销地匹配、农业商业互联,完善产地市场设施建设,优化市场营销服务,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发展壮大流通主体,高质量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契合产业、产需衔接、高效顺畅、内联外通的现代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农产品供给保障和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稳步提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布局更加合理,交易、冷链、物流等设施持续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服务更加专业,业态模式场景丰富多样,产销精准衔接能力大幅提高。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决策和引导预期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流通主体规范化、专业化经营能力明显增强,促进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标准化、数智化、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现代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农产品产需高效衔接,在保障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更加突出,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推动农产品产地市场转型升级
(一)优化提升产地批发市场。支持区域优势产业发展,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和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布局。推进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转型发展,提升物流集散、价格形成、品牌培育等能力,加快建成通达全国、高效顺畅的全国性农产品流通枢纽。优化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功能,建成链接城乡、畅通产销的区域集散中心。加强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建设管理。鼓励通过联建联营联盟等方式,推动形成平台对接、设施共用和信息共享的产地市场集群,健全完善运营机制,有效对接销地批发市场。
(二)加快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完善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物流枢纽等相衔接的产地骨干冷链物流设施,引导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企业集聚,成为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加强县域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完善预冷保鲜、分选分级、仓储配送等功能。在田头建设一批具备预冷、冻结、冷藏、气调等功能的小型固定或移动式仓储设施装备。
(三)建立健全乡村产销服务站点。引导支持农产品经纪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加快补齐田头市场设施短板,改造提升预冷烘干、清洗分选、仓储保鲜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装备,建成一批乡村产销服务站点。鼓励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拓展营销服务功能。用好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等资源,依托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便民服务站等,促进农产品就地销售。
三、强化农产品市场营销服务
(四)做强线下流通渠道。鼓励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向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稳定产销关系,拓展服务功能,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连锁商超、社区菜店等与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经纪人等对接合作,发展订单农业、直采直供等模式,鼓励设立公益直销专区。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开展协作帮扶促消费工作。健全鲜活农产品应急销售机制。更好发挥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产业引导作用。
(五)培育农产品消费新业态。丰富消费场景,推动农产品消费融入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领域,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消费。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导平台企业下沉乡村,拓宽线下线上融合渠道,推广电商直采、社区团购等模式,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企业等探索开展农产品首发、首展等促销活动。鼓励开展“个性定制+即时物流”、“预售+集采集配”等新模式。培育丰收市集、优质农产品体验店等业态,营销推广特色优质产品。
(六)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分类推进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品牌培育。推进农业国家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相互支撑的现代农业品牌矩阵。加强农业品牌推介,用好农业展会、农事节庆等平台,开展中国农业品牌行活动,推动品牌出海。实施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强化涉农商标、地理标志、专利技术等品牌保护。开展公益性品牌监测。
(七)加快衔接国际市场。做好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扩大农产品检验认证互认范围,鼓励国内优势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平台,培育农产品综合性贸易服务企业,在标准认证、市场渠道、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贸易企业形成合作联盟,共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海外仓储、分销网络,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流通渠道或销售终端建设。支持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打造国际商品集散中心。
四、增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能力
(八)夯实信息采集基础。加强重点农产品产地、销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和大型种养殖企业信息统计,监测农产品来源去向、价格销量、成本收益、库存数量等情况,建立高素质信息员队伍,构建信息直连、数据直报的信息采集体系。用好各类调查方法,应用物联网自动采集、智能移动终端等技术装备,强化数据采集、汇总、审核、清洗全程管理。加快建设全领域覆盖、多层级联通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推动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等数据共享。
(九)强化市场分析预警。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监测预警人才培育,构建部级分析师、省级分析员、市县调查员三级联动、专业分工的信息分析队伍。深化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特点的信息监测预警新方法、新模型、新工具。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购销调查分析制度,开展常态化供需形势分析。
(十)提高信息服务效能。指导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布实时价格行情和交易信息,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经纪人等合理安排生产销售。做好定期常态信息发布,强化关键农时季节、热点焦点信息动态发布,持续发布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等权威信息,及时预警市场异动风险。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展会平台等多种渠道,规范发布市场价格指数等数据服务产品。
五、壮大农产品流通队伍
(十一)提升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对标国际一流企业,支持通过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农产品流通领军企业,积极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引导规模以上农产品流通企业丰富经营内容、突出特色优势,提升仓储物流、加工配送、品牌培育等服务质量。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协同发展,形成标准协同、技术互补、信息共享的企业发展阵型,加快推进供应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推进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
(十二)促进经销商专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经销商培育服务,引导经销商增强管理意识,提升标准化、品牌化经营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经销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做优做强。推动经销商与农业生产主体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共建共享田头冷藏保鲜、乡村产销服务站点等设施,带动农业增值增效。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引导自律作用,增强诚信经营意识,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十三)加快经纪人职业化建设。加强引导、组织与服务,培育农产品骨干经纪人,提升产销服务能力。引导农产品经纪人经营方式向产加储运销一体化转变,服务内容向生产指导、技术支持、产后处理等拓展。健全完善国家职业标准,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推动农产品经纪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十四)引导农民主播规范化发展。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大中专毕业生等为重点,加强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商、短视频营销、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农民主播。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实操培训、流量扶持、产销衔接、宣传推广等公益方式培育农民主播,加大对失德失范和违规行为约束惩戒力度。推动加强行业自律和标准建设。
六、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数智化发展
(十五)加快数智化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智能传感、射频识别等技术集成应用,按需配置智能生产线、智能仓配等设施设备,推广智能化标准托盘和周转设备。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率先集成应用智慧交易、智慧物流等技术装备,加快探索智能体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山区、丘陵地区探索低空无人机、空天地一体化调度等智慧物流新模式。
(十六)推进“人工智能+”农产品流通发展。充分发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链主”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作用,探索数字化集采集配、统仓统配等新模式,打造“人工智能+”农产品流通应用场景。加强农产品消费大数据分析与生产端反馈应用,打造面向市场、数据驱动、高效协同的智能供应链。鼓励农产品智慧流通技术研发,推广面向生产经营主体的产销数字化赋能应用,提高农产品流通主体产销协作协同效率。
(十七)加强流通数智化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联合开展农产品流通创新研究,推进数智化、绿色化技术攻关、装备集成和模式优化,加强重要农产品流通数据分析应用。鼓励和引导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加大农产品流通数智化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供给。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健全完善农产品流通数智化管理服务标准。
七、拓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多种功能
(十八)增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能力。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等以自建、合作、订单等方式建立规模化种养基地。健全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引导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制度,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规范开具、使用和查验。引导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产品规格、市场价格、需求预测等经营服务,拓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技术推广等生产服务。
(十九)构筑产业深度融合平台。建立适应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支撑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建设,增强产业价值创造能力。发挥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要素集聚、流通高效等优势,带动企业就地就近发展食品加工、净菜加工、中央厨房等业态,促进生产、加工与物流配送紧密衔接。深化农商文体旅融合,鼓励流通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农事体验、科学普及、美食品鉴等服务。
(二十)健全应急保供体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政府储备+市场调节”等长效运行机制,提升农产品供应链安全韧性。因地制宜开展“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和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纳入“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国家储备体系对接。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企业、连锁商超等协同协作机制,提升跨区域大规模调运组织能力。
八、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投入,强化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各地因地制宜推动重点任务、工程行动落实。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支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推动落实用地用水用电以及财税、交通运输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推动完善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监测,适时组织规划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