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人工智能合作发展行动计划》,具体举措如下:
一、优质数据供给行动
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在特定领域建设并运营跨境可信数据空间,确保数据流动的高效、便利与安全。协同构建高质量语料库与行业数据集,推动多语种语料共建共享,为全球人工智能创新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智能算力普惠行动
推动智能算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普惠性智算服务。联合建设绿色能源驱动型基础设施,促进智算设施绿色低碳发展,为全球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算力保障。
三、开源生态共享行动
鼓励共建国际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深化社区间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通用大模型、基础算法及工具组件的共享。协同制定开源合规体系与安全准则,支持各国基于开源模型进行本土化创新,共同构建开放共享、安全有序、协同共治的全球人工智能开源生态。
四、人工智能深度赋能行动
深化“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搭建跨国产业协作平台,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化能力建设。促进智能体的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在科研、制造、医疗、教育、农业及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以AI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社会治理并增进民生福祉。
五、数智人才共育行动
共建拔尖数智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深化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国际合作。协同制定职业标准与技能认证体系,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多元化、复合型人才支撑。同时提升公众人工智能素养,关注并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共同应对AI快速发展带来的就业挑战。
六、规则标准共建行动
共建人工智能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协同构建标准对接协调机制,促进标准体系的包容性与互操作性,加强在发展战略、治理规则及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国际协调。
七、安全治理协作行动
共建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及应急处置合作,防范技术误用与滥用。研究提升AI的可解释性、透明性与安全性,加强数据治理,为全球AI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倡导建立开放性平台,共享最佳实践,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国际合作。
八、人工智能向善行动
坚持公开透明、隐私保护、可控可信的AI科技伦理原则,共建人工智能伦理准则体系。贯彻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推动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消除种族主义、歧视及其他形式的算法偏见,保障公平性与非歧视性。推进AI科研国际治理合作,为全球南方贡献公共科学产品,助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