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脑机接口产学研联动的若干措施》通知。为抢抓发展机遇,建立产学研联动机制,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脑机接口技术和产业创新高地,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聚焦脑机接口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医疗、消费、工业等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贯穿协同攻关、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培育全链条,构建产业共培、资源统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联动机制,建设脑机接口一流创新生态。
**发展目标**
到2027年,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联动机制有效运行,脑机接口核心软硬件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研发5个以上代表性产品并率先实现验证应用,未来产业营收超过50亿元。
到2030年,产学研联动机制高效运行,脑机接口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产品,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脑机接口技术和产业创新高地。
**二、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
**1. 完善多方需求响应机制**
常态化征集攻关需求,建立敏感信息定向征集和线下直报机制,省市县联动对需求分类管理、逐级响应。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联合企业凝练攻关需求,确保脑机接口领域“尖兵”“领雁”项目来自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60%。
**2.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稳定支持高水平科研单位自主选题立项。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基础软硬件及听视觉假体、智能手腿等产品研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3. 深化产学研协同攻关**
组建脑机接口创新联合体,支持共建联合实验室。鼓励企业牵头实施符合战略导向的攻关任务,企业牵头实施的“尖兵”项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三、畅通成果高效转化路径**
**1. 提升概念验证能力**
支持共建概念验证中心,推动科研成果“应验尽验”。
**2. 支持开展临床研究**
分类建设临床试验基地,对仅用于临床研究的床位不纳入常规考核。对深度参与临床前研究的研究型医院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800万元。
**3. 推动审评审批改革**
落实“专人专班”辅导,建立研发清单,实施“研审联动”。支持创新医疗器械进入特别审查程序,审评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对临床急需产品开设优先检验绿色通道。
**4. 加快标准制定**
支持牵头制定国际、国家及地方标准,并给予相应补助,作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四、加快产品推广应用**
**1. 发布应用场景清单**
面向医疗、消费、工业等领域发布应用场景清单,鼓励采购,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示范场景予以支持。
**2. 优化产品应用路径**
制定医疗应用清单,动态更新。开通医用耗材挂网“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应配尽配”。试点开展创新医疗器械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3. 推进政府首购订购**
对符合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政策的脑机接口产品,开展政府首购或订购。
**4. 健全多元支付体系**
符合条件的脑机接口产品可纳入医保支付激励管理或特例单议,并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五、打造高能级产业生态**
**1. 打造产业高地**
构建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温州、嘉兴、绍兴为支撑的“一核四基地”产业布局。
**2.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梯次培育企业,支持申报高企和专精特新企业。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且增长快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3. 支持产业化落地**
支持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并争取首台(套)等产品支持。
**4. 强化金融支持**
发挥省“4+1”专项基金及浙江社保科创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创新“概念验证贷”等金融产品,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上市。
**5. 加强高层次人才招引培育**
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支持,推动“校(院)企双聘”,企业人才可担任研究生导师。
**6. 推动国际开放合作**
支持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一企一策”辅导,支持举办国际会议和大赛。
**7. 促进安全有序发展**
分级分类开展伦理审查,建立多中心互认机制,加强数据隐私保护。
**六、实施说明**
本措施自2026年9月10日起实施,由省科技厅负责牵头组织落实。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