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9月25日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是否存在倾销及幅度、是否造成损害及程度、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碧根果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依据《反倾销条例》规定,调查机关决定自2026年8月11日起,对进口经营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采取保证金形式。进口经营者应依据本初裁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向海关缴纳相应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鲜或干碧根果。
产品名称:鲜或干的碧根果(又称美国山核桃、薄壳山核桃)。
外文名称:Carya illinoensis。
产品描述:胡桃科山核桃属薄壳山核桃的种子。包括鲜碧根果,或由碧根果果实经挑选、干燥等工艺制成、无论是否去壳或去皮的主要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主要用途:可生食或炒食,也可制作点心或提取油脂。
海关税则号:08029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各公司具体的保证金比率详见附件2。
三、保证金征收方法
自2026年8月11日起,进口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碧根果时,进口经营者应按本初裁决定的保证金比率向海关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确定的进口货物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金额 = (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 × 保证金征收比率)×(1 +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意见
各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pdf;2. 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列表.pdf。
商务部:多家墨西哥公司应诉,无美国公司应诉
8月10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反倾销调查初裁情况答记者问。
问:我们注意到商务部网站发布了相关初裁公告,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25年9月25日,商务部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多家墨西哥公司应诉,但没有美国公司应诉。经过调查,初步证据表明,进口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相关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于2026年8月10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由于没有美国公司参加调查,根据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商务部采用可获得事实裁定所有美国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4.3%。对墨西哥公司的倾销幅度裁定为17.8%至51.6%。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坚定维护公平和自由贸易。下一步,商务部将依法继续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