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财政部与应急管理部紧急下拨1.8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浙江、内蒙古等7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近期,受今年第13号台风“白海豚”影响,我国华东地区多地遭遇强降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与此同时,西北地区因降水偏少,旱情持续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此次拨款的资金分配如下:一是预拨1.2亿元,支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5省,重点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包括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二是预拨0.6亿元,支持内蒙古、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困难,采购和租赁应急供水、净水设备,并组织力量保障基本生活用水。
财政部明确要求上述7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精准用于受灾地区和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