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30年的发展蓝图:煤炭兜底保障能力将显著增强,生产开发布局持续优化,优质先进产能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供储销体系更加完善。届时,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比重将提升至87%,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将提升至75%。此外,煤炭消费将实现达峰,供需动态平衡保障机制将更加健全,现代煤炭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一、优化资源开发与产能退出机制**
规划提出要提高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坚持“先立后破”原则,统筹煤矿关闭退出与区域供应保障,依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具体实施上,西部地区将优化生产结构,加快淘汰技术装备落后及与生态敏感区重叠的煤矿;东中部地区将稳妥推进灾害严重、资源枯竭且无法有效治理的煤矿退出,并妥善做好遗留问题处置和职工安置;西南、东北等地区则因地制宜,合理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中小煤矿退出,运用政策引导与市场手段,促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应退尽退。
**二、完善煤炭储备与流通调节体系**
规划强调要完善煤炭储备体系,统筹加强产品、产能和产地储备,有序推进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产品储备。扎实推进产能储备制度实施,推动大型煤矿积极建设产能储备,持续扩大储备规模,加强调度监管,逐步形成规模适度、调控有效、保障有力的产能储备格局,目标是在2030年建成1亿吨/年以上的产能储备。同时,统筹煤炭资源条件,有序开展矿产地储备。此外,还需完善重点煤矿和用煤企业的库存制度,提升流通环节的煤炭调节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