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时光里的诗意笔尖

十六岁那年,我遇见了他。那个高挑的少年,面容清瘦如雪,眼神澄澈如洗,站在操场边的翠绿杨树下,安静得像一株沉默的植物。从秋日到初春,他每天步行回家,我总是远远地跟在他身后,一步都不敢落下。他的每一步姿态,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我都烂熟于心。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少年,左右手都能写出漂亮的字,优雅得如同行云流水。

姑妈从英国回来时,带给我一支从莎士比亚展览馆附近纪念品店买回来的鹅毛笔。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长达近一尺,握在手中仿佛能感受到飞翔的诗意。拆开包装的瞬间,我心中第一个浮现的便是他。那个下午,我骑着自行车穿越半个城市,去书店买了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那是因为曾经在老师播放的电影里,看到他惊叹于一篇漂亮圆体字书信的瞬间,我无意中听到了他的赞叹。

在春天即将结束时,我开始每晚在台灯下用灰白的薄纸临帖。鹅毛笔的笔尖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得心应手。那一沓用来练习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沓。那封信,我写了整整两年。每晚面对着信纸,我强迫自己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想象着如何以电影场景的方式交给他,然后感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快要毕业的时候,我决定去找他。是在他生日那天。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在他身后。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下,我凝视着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凝固。那些因为 него而天真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在我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了他。他略带诧异地点了点头,接过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转身,却忍不住双手捂面,哭了出来。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般繁复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在灯下练习出来的告白。

毕业前后,他曾经主动联系过我。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场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大部分是日本名著。他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他很喜欢,送给我。

回到家后,我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漂亮,一如我早已熟知的那样。我鼓起勇气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在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那一刻,我的头脑中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的一小段时间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看到鲜血流淌。

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我的生命,仅仅消失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我们再次相遇。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互相拥抱。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了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突然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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