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节假日放假方案正式发布 全年11天假期保持不变 春节国庆将打造7天长假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确了明年的假期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全年假期总量依然维持在11天,但春节和国庆将通过调休相邻周末的方式,形成连续7天的长假,而其他假日则保持“赶上哪天放哪天”的灵活安排。其中一大亮点是,春节假期将从农历正月初一开始,这一变化与往年除夕就开始放假的做法有所不同。
春节长假日期调整细节解析 《通知》明确指出:2014年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调休共计7天;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共计3天;国庆节放假、调休共计7天。细心的网友发现,明年春节7天长假的具体日期有所调整,将从正月初一开始,至正月初七结束。这一安排既满足了公众对长假的需求,又兼顾了实际操作的便利性。
挪假次数减少体现民意导向 此次放假安排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源于全国假日办此前在网络上开展的两次假日调整调查。11月27日,假日办在多家权威网站公布了3套法定节假日调休方案供公众选择。其中,第3套方案因保留了春节、国庆两个7天长假而获得最高支持率。从明年的放假安排来看,基本遵循了第3套方案,同时融入了第1套方案中对部分一天假期的合理布局,全年仅进行3次挪假,比今年减少了4次,充分体现了民意导向。
除夕放假政策调整历史回顾 国务院昨日还发布了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修改前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这意味着除夕将不再作为法定假期。自1949年12月23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首次发布以来,该办法经历了1999年9月、2007年12月和2013年12月的3次重要修改。春节3天假期的安排经历了从“初一、初二、初三”到“除夕、初一、初二”再到“初一、初二、初三”的演变过程,其中除夕被纳入春节假期为2007年12月那次修改所决定,从2008年至2013年共实行了6年,将于2014年起正式废止。
春节假期调整背后的考量因素 1月31日(正月初一)至2月6日(正月初七)的春节假期安排,与之前公布的3套征求意见方案有所不同。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向媒体介绍,经过深入调研发现,许多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在农历除夕已有约定俗成放假一天的习惯,且不安排工作。若从除夕开始放假,许多员工会感觉浪费了一天假期。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这一调整主要基于公众对春节假期需求的强烈愿望,在不增加总量前提下,能延长公众的休假体验。按照之前的方案,春节假日从1月30日(除夕)开始放到2月5日(正月初六),调借相邻两个周末,春节前需上3天班,春节后上2天班又遇到周末休息。而新方案将7天假整体挪后一天,假期之后仅相隔一个工作日,相当于将是否继续休息的主动权交给单位或个人。这种调整既能让公众在家休到初六,增强长假感受,也存在部分单位坚持工作到最后一天,导致远途回家者难以在除夕赶回家的弊端。
五一黄金周长假未恢复安排 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五一黄金周长假并未如网友呼吁的那样恢复。刘思敏指出,增加假日总量需要通过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并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我国曾进行过一次调整,此次放假之前的网络调查也显示不会调整假日数量和结构,因此此次公布的放假安排未作重大变化也在意料之中。此次发布的放假安排是结合了网民投票意见,按照科学规律形成的,总体上是最恰当的方式。当然,若条件允许、论证充分,国务院办公厅仍有可能在全年任何时间发布假日调整,因此网友的呼吁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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