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汉争霸:刘邦痛斥项羽十大罪状 大逆不道典故解析

汉王刘邦曾严厉斥责项羽道:”身为臣子弑君,杀害已降之人,治国无道,背信弃义,实乃天下共愤,大逆不道,此乃十恶不赦之罪!”其中”逆”即指叛逆,”无道”则代表违背封建纲常。这一罪名多见于封建统治者对反抗者罗织的罪名,意指罪孽深重。”大逆无边”与”大逆不道”实为同义,皆为重罪之称。

故事发生在秦朝覆灭之后,刘邦与项羽展开长达五年的楚汉争霸。某日项羽于阵前向刘邦宣战,欲决一雌雄。刘邦从容回应:”你我皆曾受命于楚怀王,约定先入关中者王。然你背弃盟约,令我迁往巴蜀为汉王,此乃第一条罪状。你率军救赵时,擅杀上将军宋义,自任主帅,此为第二条罪状。更违抗怀王之命,擅自统率诸侯兵马,此为第三条罪状。”随后刘邦历数项羽种种罪行:火烧秦宫、盗掘始皇陵寝、搜刮民财、弑杀秦王子婴、活埋二十万秦民、杀害义帝等。当列举至第十条罪状时,刘邦掷地有声道:”身为臣子而弑君,又杀已降之人,治国不公,背信弃义,实为天下不容之逆贼。你犯下如此十条大罪,我以仁义之师讨伐你这叛逆之徒,你还有何颜面与我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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