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鼓狮财经8月6日报道,凯盛新能(600876.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涉及诉讼及仲裁的累计金额达到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73%。然而,公司直到2026年6月29日才对该事项进行补充披露,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以及董事会秘书陈红照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