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盛夏,香港虚拟资产(VA)行业迎来历史性时刻。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联合发布《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的立法建议的公众咨询》(简称“咨询文件”),将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的场外交易(OTC)市场纳入监管视野。这不仅是继2023年6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牌照制度落地后的关键举措,更标志着本地OTC市场迈入“合规发展”新纪元。
对于香港VA兑换、经纪及大宗交易机构而言,这份咨询文件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它明确了监管边界、牌照要求和运营准则,为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基石。据Aiying(艾盈)了解,不少线下虚拟货币找换店已开始关闭此类服务,甚至寻求转手买家。新规下,如何精准解读政策、制定牌照申请策略、应对运营模式变革,成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核心课题。
作为深耕虚拟资产合规领域的专业咨询机构,Aiying(艾盈)始终站在市场与监管对话前沿。本文基于对官方咨询文件的深度研读,结合长期与业界及监管动态的紧密跟踪,为从业者全方位剖析此次监管新政。我们将穿透政策条文表象,直击其背后的战略考量与市场逻辑,重点围绕“牌照申请策略”、“市场运营挑战”和“监管政策解读”三大板块展开,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合规导航图。
第一部分:监管变迁与新政核心:从“海关监管”到“证监会统一发牌”的战略转向
要理解新政精髓,必须厘清其演进脉络。本次咨询方案并非凭空出世,而是经历了审慎的政策迭代。最核心变化是监管主体的战略性调整,背后蕴含着香港政府对虚拟资产市场监管哲学的深刻思考。
1、政策演进之路:一次深思熟虑的监管主体调整
香港对OTC业务的监管探索始于2024年初。FSTB发布首轮公众咨询,提议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AMLO)下设立新制度,由香港海关(CCE)负责向VA OTC服务提供商发牌。这一提议主要从反洗钱(AML)和反恐怖融资(CFT)角度出发,将OTC业务纳入监管框架。
根据2024年2月咨询文件,当时的提案聚焦于“任何在香港经营提供任何虚拟资产的现货交易服务的人”,并建议由CCE作为发牌当局。这一思路与海关监管传统货币兑换商(MSO)的职责一脉相承。
然而,经过数月业界咨询和内部研讨,2025年6月公布的最新方案发生根本性转变。监管权杖从海关交到了SFC手中。这一变化绝非简单的部门职能调整,而是一次战略升维。据Aiying(艾盈)了解,这一转向是监管层对业界反馈的积极回应。业界普遍认为,若由不同机构监管功能相似的业务,可能引发监管标准不一的“监管套利”风险,不利于市场长期稳定。因此,将VA Dealing服务统一归于经验更丰富的金融监管机构——证监会,是确保监管一致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必然选择。
2、“同股同权”式监管:原则背后的深层逻辑
“相同业务、同等风险、同一规管”(Same Activity, Same Risks, Same Regulation)是贯穿香港所有金融创新监管的黄金法则。此次将VA Dealing服务交由证监会统一监管,正是这一原则的集中体现。新框架的设计逻辑,是将VA Dealing服务提供商视作与传统金融世界中的“券商”和新兴数字资产世界中的“VATP”同等重要的市场中介,对其施以同等级别的监管标准。
· 对标第一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 咨询文件明确提出,VA Dealing牌照的申请费用、年费等将对标SFC的第一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牌照。据Aiying(艾盈)获悉,监管层强烈建议申请VA Dealing牌照的机构同时申请一号牌。这旨在构建一个能覆盖所有潜在风险的“安全网”,避免持牌人因交易品种的法律性质变化而意外违规。
· 对标VATP牌照制度: 新的VA Dealing牌照在诸多核心要求上,如适当人选(Fit and Proper)、财务资源、反洗钱措施、客户资产保障、禁止市场操纵等方面,都直接参考了VATP的监管框架。这确保了无论是场内集中撮合交易,还是场外经纪交易,都遵循一套统一、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标准,彻底杜绝了监管洼地。
国际比较案例:香港的这一选择与国际主流趋势不谋而合。例如,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旨在为整个欧盟建立一个统一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监管框架,由各成员国的国家主管当局负责执行。新加坡则通过《支付服务法案》将数字支付代币服务纳入其金融管理局(MAS)的监管范围。这些做法的共同点在于,都认识到虚拟资产的金融属性,并将其交由经验最丰富、职能最匹配的金融监管机构来主导。香港由证监会统一发牌,无疑将提升其监管框架的国际公信力和协调性,为跨境监管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3、新牌照的广阔疆域:全面覆盖OTC业务生态
与2024年初版咨询聚焦于实体找换店不同,最新的VA Dealing服务牌照定义了极为广阔的监管范围,几乎涵盖了当前市场上所有主流的OTC业务形态。根据咨询文件第2.8及2.9段的定义,任何机构,只要其业务涉及:
“为、或着眼于取得、处置、认购或包销虚拟资产而订立或要约订立协议,或诱使或企图诱使他人订立或要约订立协议;或该协议的目的或声称目的是,保证任何一方可从虚拟资产的收益、或参照虚拟资产价值的波动而获利。”……
都将被视为从事VA Dealing服务,必须持牌。这具体包括:
1. 简单交易服务: 包括常见的VA-VA兑换,以及VA-Fiat买卖。无论是街边实体找换店,还是线上P2P平台,只要是作为业务运营,都在此列。
2. 复杂交易服务: 例如经纪活动、大宗交易、资产管理相关活动等。
3. 全渠道覆盖: 无论服务是通过实体店、线上平台还是混合模式提供,都一视同仁,均需持牌。
总而言之,从监管主体的战略转移,到“同股同权”式原则的确立,再到对业务范围的全面定义,香港VA Dealing服务监管新政的顶层设计已经清晰明确。它旨在构建一个统一、稳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环境,为市场的下一阶段发展铺平了合规的基石。
第二部分:牌照申请全攻略:从预沟通到快速通道的实战指南
在清晰的监管框架下,如何成功获取牌照成为所有OTC市场参与者的核心关切。Aiying(艾盈)结合咨询文件和相关监管部门交流,为各类申请人梳理出一条从准备到获批的实战路径。
1、“预沟通机制”:抢占先机的第一步
与许多监管牌照申请的“黑箱”模式不同,香港证监会此次展现了更为开放和务实的态度。根据Aiying(艾盈)掌握的信息,SFC鼓励潜在申请人,尤其是在业务模式、技术架构或合规方案上有创新或复杂性的机构,在正式提交申请前,主动进行预沟通。这并非官方流程的强制环节,但对于业务模式复杂的机构而言,这是一个与监管机构建立互信、校准合规预期的宝贵机会。
Aiying(艾盈)建议:
· 把握黄金窗口期: 咨询期及后续立法期间,是进行预沟通的黄金窗口。此时主动接触,能展示机构的积极合规态度,并可能对最终的实施细则产生建设性影响。
· 精心准备沟通材料: 预沟通并非随意聊天,而应准备一份高度专业、逻辑清晰的简报。核心内容应包括:商业模式详解、风险管理框架、AML/CFT核心方案、投资者保护措施。
· 寻求专业支持: 预沟通的质量直接影响监管的第一印象。可以聘请Aiying(艾盈)协助梳理业务模式、撰写沟通材料并参与会议,确保沟通高效、精准。
2、多牌照布局:构建业务闭环的必然选择
新规下,单一的VA Dealing牌照可能已不足以支撑一个完整且富有竞争力的业务生态。从我们的行业观察来看,一个完整的跨境支付或交易业务闭环,往往需要多重牌照的协同。例如,一个典型的业务场景可能涉及:
· MSO牌照(金钱服务经营者): 由香港海关颁发,是处理法定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的基础。
· VA Dealing牌照(SFC颁发): 核心牌照,用于处理稳定币与法币、或其他虚拟资产之间的兑换交易。
· VA Custody牌照(SFC颁发): 如果公司希望为客户或自身业务提供虚拟资产托管服务,而非完全依赖第三方,则需申请此牌照。
这种组合拳式的布局,能确保业务链条的每一环都合法合规,形成一个从法币到数字货币再到托管的完整闭环,从而提供更流畅、更可信的服务。
场景二:券商与综合交易平台
对于希望向客户提供VA交易服务的传统券商或综合性金融平台,监管的期望更为明确。Aiying(艾盈)获悉,监管层强烈建议申请VA Dealing牌照的机构同时申请第一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牌照。这背后的逻辑是:
· 风险覆盖的完备性: 虚拟资产的法律属性可能随时变化,一个今天被视为非证券的代币,明天可能因其功能或权益变化而被认定为证券。同时持有一号牌和VA Dealing牌照,可以确保无论交易标的属性如何,机构的活动始终在SFC的监管之下,避免了法律风险。
· 监管的便利性与一致性: 对于SFC而言,管理一个同时持有多种牌照的“综合性中介”,比管理多个仅持有单一牌照的实体更为高效,也更能贯彻其统一的监管标准和理念。
Aiying(艾盈)建议:企业应立即进行战略评估,根据自身的核心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前规划牌照申请的“路线图”。这不仅涉及法律和合规层面的准备,更需要进行审慎的财务测算,评估各项牌照的资本要求、人事成本和持续的合规维护开销。
3、“快速通道”政策:现有持牌机构的转型捷径
为了鼓励已在SFC监管体系内的机构扩展其VA业务,并简化监管流程,新政特别设计了“快速通道”。根据咨询文件和我们交流获悉,以下两类机构将是主要受益者:
1. 已获SFC批准从事VA相关业务的持牌机构: 这包括那些已经根据SFC通函将其第一类(证券交易)或第九类(资产管理)牌照“升级”,从而可以从事VA相关活动的持牌法团。
2. 已持牌的VATP: 现有的11家持牌VATP及其未来获批的同业,如果希望开展其平台之外的OTC业务,也需要申请VA Dealing牌照,并可以享受快速通道。
案例解读(成功转型预判): 以国泰君安国际为例,该公司于2025年6月宣布其一号牌获SFC批准升级,可提供VA交易服务。对于这类已经通过SFC关于VA业务的严格审查、建立了相应内控和风控体系的机构而言,申请新增一个VA Dealing牌照,其审批流程无疑将大大简化。SFC无需再从零开始评估其企业管治、反洗钱系统和管理层经验,只需聚焦于OTC业务特有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点。这将使他们能够比新进入者更快地抢占合规OTC市场的先机,将其庞大的现有客户群无缝对接到更广阔的VA产品服务中。
4、过渡期安排:不设“自动过渡”,合规需“主动上岸”
对于目前市场上数以百计的存量OTC服务商(特别是实体找换店和线上平台),过渡期安排是决定其生死存亡的关键。此次咨询文件释放了一个极其明确且强硬的信号:监管层倾向于不提供“自动过渡安排”。这意味着,与VATP牌照申请初期给予存量平台一段“被视作已发牌”的缓冲期不同,OTC服务商将面临更严格的时间表。虽然咨询文件也探讨了提供一个为期六个月的过渡期,前提是服务商必须在过渡期开始后的前三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但这依然要求极高的执行力。
第三部分:市场运营三大挑战:流动性、获客与稳定币的变局
获得牌照仅仅是入场券,真正的考验在于如何在全新的合规框架下,应对市场运营中根深蒂固的挑战。流动性来源、客户获取方式以及稳定币政策的不确定性,是所有OTC从业者必须面对的三座大山。
挑战一:流动性难题与破局之道
流动性是交易业务的生命线。传统上,许多OTC平台通过对接全球各大交易所来获取深度和报价。然而,在香港的强监管环境下,这一模式面临挑战。从我们的行业观察来看,VATP牌照所面临的“预先注资”要求,即交易商需要将大量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底仓存放在上游流动性提供方,这一痛点同样可能延伸至OTC业务。这极大地占用了资本,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对于交易量大、利润率薄的OTC业务而言,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幸运的是,监管层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咨询文件和我们的行业观察都透露出积极的信号,即监管正在探索一条兼顾风险与效率的破局之道。
· 政策新机遇: 咨询文件第2.22段提出一个重要选项:“允许持牌VA Dealing服务商通过非SFC持牌的VATP或其他流动性提供方为客户获取或处置VA”。
· 监管的“预告”: 根据Aiying(艾盈)获悉,SFC正在深入研究流动性问题,并可能在不久将来推出新的、更灵活的解决方案,以平衡风险控制与市场效率。
Aiying(艾盈)策略建议: 要抓住这一机遇,OTC平台必须满足SFC提出的严格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建议平台从以下几方面提前布局:建立严格的交易对手尽职调查流程、采用“背对背交易”模式、强化风险披露与客户资产托管。
挑战二:获客方式的合规边界
在数字时代,业务的边界日益模糊,“主动营销”的定义也变得极具挑战性。然而,这正是决定一家机构是否需要接受SFC监管的关键红线。Aiying(艾盈)获悉,尽管监管层也认识到现有定义在数字时代存在滞后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执法会放松。
咨询文件第2.33段明确禁止任何未持牌人士“不论在香港或其它地方,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其VA Dealing服务。对于OTC从业者,这意味着过去许多习以为常的获客手段都可能踩到红线。
Aiying(艾盈)合规建议:
· 全面审查营销渠道: 企业必须对其所有的市场推广活动进行一次彻底的合规审查。这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KOL/网红合作、线上广告、线下活动。
· 采取“被动响应”为核心策略: 在获得牌照前,最安全的策略是确保所有面向香港公众的信息都是中性、信息性的,而非推广性的。例如,可以发布行业研究报告、市场分析,但应避免包含“立即交易”、“注册送好礼”等引导性强的行动号召。
为“主动营销”做好持牌准备: 一旦获得牌照,企业将拥有“主动营销”的权利。但届时所有营销材料仍需遵守SFC关于广告的严格规定,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导性,并充分揭示风险。建议企业提前建立营销材料的内部审核流程。
挑战三:稳定币政策下的市场不确定性
稳定币,特别是USDT,是当前OTC市场交易的核心。要准确把握其未来走向,必须对香港复杂的监管框架进行一次深度、审慎的交叉验证。
监管边界的再确认:HKMA与SFC的角色分工
首先,一个基于事实的判断是: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于2025年8月1日生效的《稳定币条例》,其核心规管对象是“在香港从事法币稳定币(FRS)发行业务的实体”。该条例并未直接禁止境外发行的稳定币(如USDT)在香港流通或交易。这是一个关键的法律边界,意味着HKMA的监管权力主要集中在“发行端”,而非“流通端”。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境外稳定币在香港可以无序交易。真正的“守门人”是香港证监会(SFC),它通过对市场中介机构(即未来的持牌OTC服务商和现有的持牌VATP)的监管,间接设定了稳定币在香港合规流通的门槛。
SFC的准入标准:从“咨询文件”到“VATP指引”的逻辑溯源
SFC如何设定这个门槛?答案的核心在于《有关监管虚拟资产交易的立法建议的公众咨询》文件第2.19段。该段落是本次分析的基石,其权威性和时效性毋庸置疑,因为它直接反映了SFC对未来OTC牌照持有者的期望。该段明确指出:
“……对于零售投资者,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的持牌人或注册人应使其代币发行程序与VATP的程序保持一致……”
这一表述建立了从OTC服务商(未来)→ 对标VATP(现在)→ 遵守“获接纳指数”标准的逻辑。
对“获接纳指数”和USDT现状的审慎分析
这里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