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近日发布重要通函宣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基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的银行资本金新规。这一新规将明确界定加密资产的范围,其中加密资产被定义为主要依赖密码学及分布式账本技术或类似技术实现的私有”数字资产”。同时,”数字资产”的范畴被进一步明确为可用于支付、投资或获取商品及服务的数字价值表现形式。根据这一新规,比特币、以太坊、RWA(现实世界资产)以及各类稳定币等都将被纳入监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大学法学院讲师费思在接受财新专访时指出,香港金管局在采纳巴塞尔委员会定义时,删除了其中”私有”这一限定词。这一调整意味着无论是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发行的加密资产,都将被纳入香港加密资产监管标准的监管框架。这一变化显示出香港在加密资产监管方面更为全面和包容的立场,为各类加密资产发行主体提供了更为清晰的监管预期。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并为数字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