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或“新规”)。这份共十三条的文件虽篇幅不长,却具有重大意义,旨在全面打击洗钱犯罪。其中,第五条对洗钱罪的兜底条款作出明确规定,并将“虚拟资产交易”纳入其中。这对币圈而言意味着什么?炒币是否等同于犯罪?OTC业务是否还能继续开展?飒姐团队结合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析,内容干货满满,建议收藏阅读。
01 新规生效后,还能炒币吗?
根据《解释》第十三条,本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从公布到实施仅隔一天,速度之快令人瞩目。对于币圈从业者而言,当务之急是明确一个核心问题:新规实施后,炒币是否仍被允许?
结论是:可以。首先,《解释》并非专门针对币圈制定,其名称及关联刑罚条款均表明,主要打击对象是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犯罪行为,而非刻意针对币圈或区块链、Web3行业。其次,《解释》第五条明确指出,只有利用虚拟资产交易为洗钱罪规定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提供掩护的人,才可能构成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
飒姐团队认为,将“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罪兜底条款(即《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主要原因是加密资产凭借区块链技术的点对点、全球传输优势,已成为洗钱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利器”。中科链安研报显示,仅2021年,利用加密货币进行洗钱、传销、网赌的涉案金额就达2985.42亿人民币,其中USDT泰达币、BTC比特币和ETH以太坊占据主导地位,且这一数字仍在快速增长。PoliceTechnology 2023年第2期刊文统计的数据显示,虚拟货币犯罪中,帮信罪和掩隐罪数量远超其他罪名。
除了洗钱、传销、网赌外,飒姐团队还处理过多种利用加密资产的违法案件,包括:(1)夫妻一方利用加密货币隐瞒转移共同财产;(2)高净值人士通过加密货币规避外汇管制,向境外转移资产购买房产、证券等;(3)企业利用加密资产规避结汇通道,将海外收入转入国内偷逃税款;(4)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加密资产逃避法院和债权人财产查询,拒不履行债务。此外,天津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钱志敏在暴雷前将百亿赃款兑换为比特币后潜逃国外,直至2024年被英国警方抓获,凸显了加密资产作为洗钱工具的便利性。
02 新规发布后,币圈风险最大的行为是什么?
币商和频繁进行OTC交易的人群风险最高。根据《刑法》,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要求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资金是上游犯罪所得或其衍生收益。长期以来,币商和OTC交易者最担心的问题就是收到涉案赃款,甚至有“没有被冻过卡,不算炒过币”的说法。
既然收到赃款难以避免,如何界定刑法中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至关重要。《解释》第三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需综合审查行为人所接触的信息、经手犯罪所得的情况、资金种类、转移方式、交易行为、资金账户异常情况,结合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关系、供述辩解、同案人指证和证人证言等。
以飒姐团队处理的2023年真实案例为例。A同学因出U(USDT)被司法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拘。其声称U为炒币所得,仅进行出U操作,不知晓地下钱庄资金来源。但司法机关认定其涉嫌犯罪的原因包括:(1)地下钱庄资金来源于电信诈骗;(2)A与地下钱庄存在特定关系,聊天记录显示其对资金来源有一定了解;(3)其账户中来自地下钱庄的资金远超出U所得;(4)无法合理解释超额资金原因及流向,且未留存证据;(5)收到赃款后长期沉淀资金后才转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的(2023)内0602刑初203号案也类似。被告人许某因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导致被冻结90多亿电诈资金,随后收到20万电诈赃款并取现。法院认定其“明知”买家支付款项为犯罪所得,但飒姐团队认为,许某供卡牟利行为虽错误,但无证据证明用卡人与收U商为同一团伙,也未证明两笔电诈赃款来自同一案件或存在关联,将帮信罪中的认知直接推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03 炒币的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近年来,电信诈骗猖獗导致大量黑钱流入地下钱庄,炒币者收到不干净资金的概率增加。虽然多数情况下仅被冻卡或作为证人被询问,但刑事风险仍需警惕。飒姐团队从实务经验出发,为炒币者提供以下防范建议:
首先,留存炒币资金来源证据。大部分炒币者资金来源合法,如工资收入、经营所得或闲置资产。关键是要对资金来源进行存证,以便被询问时能清晰说明。
其次,保留加密资产交易平台记录。部分平台仅提供近三个月查询功能,进一步查询可能遇阻,因此建议每月截图、录频存证,避免临时抱佛脚。
再次,确保记录连贯,资金链完整。避免出现大额资金来源不明、远超炒币收益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情况。
最后,如非必要可降低OTC频率,选择可靠渠道出币。双方可通过协议等方式互相证明加密资产和法币来源的合法性,并留痕备查。
04 写在最后
官方将“虚拟资产交易”入罪,意味着币圈人士刑事风险增加。币商面临更大监管压力,炒币者需更加谨慎,不能再套用旧经验,做好存证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同时,切勿讳疾忌医,一旦出现风险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与律师沟通时务必实话实说,全面防范刑事风险。